10月9日下午,市局洪海灵副局长带队用地处、法规处、规划处、设计处、市城改办到宝安分局调研宝安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情况并围绕非农用地后续规划管理工作召开了调研会议。
会议首听取了宝安分局潘伟宗副局长关于宝安区(含光明地区)非农建设用地划定情况及相关问题的汇报,随后,与会人员围绕着非农用地划定的后续规划管理问题及处理方法展开了讨论,对照《深圳市特区外非农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初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逐条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分别对已建、未建非农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涉及城中村改造的非农建设用地置换以及位于基本生态控制区内的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属“两规”处理范围的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等条款进行了认真梳理。会后洪局强调,要高度重视《暂行规定》的起草工作,按照今天会上讨论的意见,充分结合龙岗、宝安两区目前面临的非农建设用地后续规划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暂行规定》,为提高特区外非农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水平提供可操作依据。(宝安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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