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拟在宝安115区建设宝翠山庄外围道路市政工程,该项目用地面积为 10002 平方米,项目选址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 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 》第十条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07 年 7 月 31 日一 2007 年 8 月 30 日。在公示时间内如有对该项目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选址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联系,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以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局: ( http://www.szplan.gov.cn)
联系人:张超平 联系电话: 26978335 传真: 26978454
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
二 ○○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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