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公室 负责分局办文、信息、会务、调研、保密、宣传、接待等工作,负责分局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分局机关计划财务、行政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分局机关党务群团、思想教育、学习培训、计生工作,负责分局纪检监察及廉政建设,受理有关控告申诉,负责分局公文督办工作,协助市局查处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协助市局做好人事编制管理、外事审核报批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 负责分局业务受理、信访接待及业务咨询工作,配合市局编制年度业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重点项目的跟踪落实,指导辖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地名等基础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规划科 参与辖区各类各层次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辖区地名命名、更名和注销工作,组织承办辖区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和建议的答复工作。
(四)、建设用地科 负责辖区各类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受理辖区建设用地申请,依据管理权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方案图,参与辖区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转让的相关工作。
(五)、建筑设计管理科 负责受理辖区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详细蓝图编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辖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招投标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
(六)、交通市政科 参与组织编制辖区交通、道路、轨道、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综合规划及各层次市政专项规划,负责受理辖区市政交通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许可申请,核发市政交通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辖区内市政府重点市政建设工程的规划、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的管理,负责辖区市政工程项目规划验收。
(七)、规划督查科 负责对辖区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及地名等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辖区内城管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办理辖区内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规划验收、规划验线工作;办理辖区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以及临时建筑的规划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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