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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堆放场地是一种特别的堆场用地。近年来,集装箱运输在深圳城市货运中的地位日益上升,特别是由于深圳“三来一补”企业众多,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通过集装箱大量在深港两地之间流动。因此,确定集装箱堆场的选址和布局准则十分重要。《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第五分册对于集装箱堆放场地提出了明确的规划设计要求,汇总如下供规划编制和管理人员参考:
(1) 集装箱库应靠近码头、铁路和公路。
(2) 集装箱库包括货场、办公室、生活间及辅助设施。
(3) 货场应高出四周地面30厘米,并向四周设1%的散水坡度,而且要铺设坚硬地面,一般采用混凝土地面。
(4) 场地负荷一般是根据存放的集装箱型号、堆放层数和所采用的搬运设备确定,并应按最大存放量来考虑。
(5) 集装箱堆放层数取决于装卸设备和集装箱数量。叉车和跨运车一般可堆2~3层;轮胎式龙门起重机可堆放3~4层;轨道式龙门起重机可堆放4~5层。
(6) 货场面积根据堆放集装箱数量、尺寸、间距和堆放层数,以及装卸和搬运设备的作业通道等确定。
(7) 集装箱平面布置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