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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供电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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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 |
城市电厂:以大型、清洁、高效及环保电厂为主,电厂选址应满足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同时应满足电厂建设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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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 |
城市变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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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1 |
城市变电站电压等级分为500千伏(4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132千伏)、10千伏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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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2 |
城市变电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符合相关设计规程,其设施用地应纳入各阶段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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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3 |
500千伏变电站宜布置在城区边缘,有充足的走廊用地, 220千伏变电站宜靠近负荷中心,宜临近大型高压走廊和主要电缆通道。110千伏变电站应深入负荷中心,便于10千伏出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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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4 |
市区内变电站对周围环境的噪音影响,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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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5 |
变电站对电视差转台、转播台及无线电干扰设施的防护间距应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变电站对电视差转台、转播台等无线电干扰防护间距标准》(GBJ143-90)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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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6 |
变电站宜远离加油站、燃气厂站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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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7 |
变电站主变及用地按终期规模规划,变电站应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尽量节约建设用地,其建筑形式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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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8 |
变电站主变及用地规模宜符合表15.2.2.8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