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参与规划,共建美好家园!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定于 2008 年3 月15日 至 2008年4月14日 ,进行 2008年第一批城市规划项目公示,项目包括 5 项法定图则修改个案,现公告如下:
  集中展示地点:
    • 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深圳市城市规划展厅
    • 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分散展示地点:

1 、展示地点: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沙河街道办事处一楼厅

南山 09-02 号片区 [ 安托山西地区 ] 法定图则 02-07 地块

2 、展示地点:罗湖区宝岗路笋岗街道办综合楼 B 栋一楼厅

罗湖 04-01 号片区 [ 笋岗地区 ] 法定图则 17-01 地块

3 、展示地点:南山区留仙大道西丽街道办事处

南山 07-02 号片区 [ 高新技术区北区东地区 ] 法定图则 01-06 、 01-05 地块

4 、展示地点:福田区金沙路 60 号沙头街道办事处

福田 03-02 号片区 [ 新洲金地地区 ] 法定图则 02-2-01 地块

5 、展示地点:福田区金田路 2006 号福田街道办一楼厅

福田 01-06 号片区 [ 福华新村地区 ] 法定图则 7-07 地块
网上展示地址:可登陆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网站对展示内容进行浏览,并提出相关意见。网址:http://www.szupb.gov.cn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深圳市规划局提出对上述法定图则项目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 “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本市红荔西路 8009 号规划大厦五楼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邮编 518034 ),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或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截止日期为 2008 年 4 月 20 日 。 (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