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年度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国际化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的建设,严格产业用地管理,加大民生公益性设施保障力度,切实优化用地结构,推动紧约束条件下城市功能和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第七条
实施“两增一减”用地策略
1、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年内建设用地供应量控制在18平方公里以内,消化存量用地3平方公里(详见附表1,附表2)。
2、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年内启动城中村(旧村)和旧城改造面积4.8平方公里,重点推动中心城区、重点地区以及广深公路、轨道3号线沿线的旧工业区功能置换和城中村(旧村)改造。
3、启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用地清退工作,年内重点清退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工业用地0.73平方公里,全面恢复生态功能,保障全市水源安全。
第八条
实施重点
一个“确保”:确保各类民生项目的空间落实。
二个“优先”:优先保障公共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公共物品的供应能力;优先保障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个“强化”:强化与政府相关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强化各类项目协同推进力度;强化重大项目、主导产业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土地供应保障。
四个“引导”:引导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以2011“大运”举办和龙华新深圳站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为契机,以四个新城建设带动特区外城市功能和建设水平的整合与提升;引导住房建设,加大政策性住房供应力度;引导产业集聚,逐步提高用地效益;引导更新改造,逐步盘活存量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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