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改办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日期:
2007-10-16
7月11日,许宗衡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市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市城改办提出的《关于审批宝城26区等59项城改项目改造范围的请示》。会议指出,应尊重历史,以“历史问题,历史解决”的态度,“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尽快研究处理上述旧城旧村改造项目。应区别不同类型,分类处理。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在改造项目中落实经济适用房和小户型住房的比例,要严控历史遗留问题的范围。具体由市规划局(市城改办)会同市国土房产局、市法制办和宝安、龙岗两区政府抓紧对有关改造项目范围逐项进行审查,形成综合处理意见报市领导审定。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10月12日,在山水宾馆六楼第二会议室,市规划局局长、市城改办主任王芃主持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对宝城26区等59个改造项目进一步落实公共配套设施及政策性住房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研究。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郭仁忠、市规划局副局长薛峰、市城改办常务副主任陆士忠、宝安区副区长龙耀庭、龙岗区副区长王玉国、市法制办法律顾问秘书处副处长白宁出席了会议,各参会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