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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公交财政政策的目标是引导形成保持公交财政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促进城市公交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制定公交财政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基于公交区域专营的市场发展模式,实现公交公益性和经营性的有机结合。 第三条 在公交区域专营模式下,通过线路的优劣搭配经营,尽可能实现盈亏平衡,政府有针对性地实行公交财政补贴。 第四条 积极研究和探索建立公交发展专项资金的途径和方向,拓宽公交补贴资金来源。公交发展专项资金可考虑通过征收私家车燃油税、停车费、城市建设维护费,返还企业营业税和所得税等渠道筹集。 第五条 建立完善的公交补贴评价和监管制度。研究制定公交补贴评价指标体系,将公交补贴与服务质量联系起来,明确公交补贴的目的;建立有效的公交补贴监管机制,公交补贴要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公交补贴的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