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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调研组集中研究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相关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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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相关政策问题调研工作小组于5月底完成了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相关政策问题的调研工作,并形成了一系列调研成果,包括《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相关政策问题调研》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调研报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区历史遗留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处理意见》)。
6月2日及6月5日,市城改办组织市调研组各成员单位对上述《调研报告》、《若干意见》和《处理意见》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与研究。《调研报告》主要论述了以下四大课题:特区外城中村改造与城市更新关系;特区外城中村(旧村)土地权属构成;特区外“历史遗留改造项目”梳理;城中村(旧村)改造项目行政审批程序。与会专家认为,《调研报告》比较客观,内容翔实,如实地反映了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若干意见》及《处理意见》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同时,专家们也认为《若干意见》及《处理意见》的某些条款还需要进一步推敲和修改。 市城改办组织市调研组成员单位于6月5-9日进行为期一周的封闭集中工作,专门就《若干意见》及《处理意见》的有关内容进行更充分的研究,对每一条款进行认真细致的推敲,权衡利弊,综合各部门的意见,最终完成了《若干意见》及《处理意见》的代拟稿,《若干意见》对规划编制、改造范围、地价适用标准等多方面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处理意见》则对宝安、龙岗两区历史遗留改造项目提出了可行的操作建议。近期对代拟稿征求意见和作进一步的完善后将上报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