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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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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2日,在市民中心C4021会议室,受市长、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宗衡委托,副市长、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闫小培主持召开了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06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和《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中长期计划(五年计划)》。
会议还决定以下事项:一是抓紧出台城中村内各类建筑的拆迁补偿办法和1999年3月5日至2004年10月28日时间段产生的违法建筑的处理政策。二是抓紧出台《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改造资金的使用程序。三是结合市委政策研究室2006年重大课题的调研,对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及物业管理及消防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调研。四是加大力度对特区外城中村(旧村)改造的调研,妥善解决历史遗留改造项目,在《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框架下尽快出台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的实施细则。五是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涉及土地管理和查处违法建筑政策的,由黄锦奎副秘书长组织有关部门协调。
闫小培副市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闫副市长指出,城中村改造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这项工作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原村民和暂住人口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际化城市目标能否早日实现。市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城中村改造工作力度不减、思想不松、标准不改、目标不变。今年市委和市政府全会及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到了城中村改造工作。回顾一年来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成效,相继出台了《关于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纲要》《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特区内改造项目也已基本启动,现在我们要怎么样去抓好落实,今天审议的两个计划就是重要的抓手。
闫副市长还指出,《2006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和《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中长期计划(五年计划)》反复征求了各区意见,工作目标、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清晰准确,重点突出,技术路线可行,并充分与市政府批准的“十一五”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进行了很好的衔接。两个计划充分尊重了城中村股份公司的意愿,自下而上;又以城市规划为标准,自上而下,这种方式提高了计划的可实施性,是有较高水平的两个成果。
闫副市长要求,《2006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还要反映2005年计划的工作内容,计划项目与区政府协商作适当调整后公布。两个计划都要保持一定弹性尤其是中长期计划。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狠抓2005年及2006年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的实施,积极探索多种改造模式,提高执行力、提高办事效率,协调推进全面改造和综合整治改造项目,要加大城中村(旧村)综合整治改造项目的推进力度。 黄锦奎副秘书长,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城改办、市查违办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