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城改办召开《2006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新闻发布会并在我市主要报刊媒体向社会公告
|
| |
2006年6月12日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批准了《2006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2006年7月4日下午,在规划大厦509会议室,市城改办召开《年度计划》新闻发布会,我市各主要媒体记者出席了发布会。会上,市城改办常务副主任陆士忠向媒体介绍了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年度计划》的主要内容。市城改办新闻发言人陈军军副主任接受了各媒体记者的采访,回答了相关提问。
2006年7月5日,市城改办在《深圳特区报》和《深圳商报》刊登了《年度计划》的内容。《年度计划》是在各区上报改造项目的基础上综合平衡,反复征求意见,最后由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本计划由三部分计划组成:一是《全面改造项目计划表》(实施类改造项目),列入全面改造项目40个,总改造用地规模为322.49万平方米。二是《综合整治项目计划表》(综合整治类改造项目),列入综合整治改造项目73个,总投资规模为7.04亿元人民币。三是《规划编制项目计划表》(规划编制类改造项目),列入规划编制类项目76个。实施类改造项目是改造条件成熟年内有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并列入《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年度实施计划》。规划编制类改造项目主要进行改造专项规划的编制等前期工作,其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可报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批准,但不可以办理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列入规划编制类改造项目完成改造专项规划编制且改造实施条件成熟的,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实施改造类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