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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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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7日,在市民中心C5022会议室,受市长、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长许宗衡委托,常务副市长刘应力主持召开了市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副市长、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吕锐锋、闫小培出席会议。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市城管局和六区政府等13个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财政局、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城改办牵头起草的《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宝安、龙岗两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10月28日以前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三个代拟稿。会议认为三个代拟稿非常重要,并要求市城改办、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尽快按照会议精神对三个代拟稿进行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市规划局局长、市城改办主任王芃,市城改办常务副主任陆士忠就三个代拟稿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