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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应力常务副市长主持会议讨论《关于工业区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9月25日,刘应力常务副市长在市民中心5017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关于工业区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市政府副秘书长高国辉,市发改局、贸工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市法制办、市城改办和各区政府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实施细则》较为全面的对工业区升级改造实施作了详细的规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会议指出工业区升级改造情况较为复杂,特区内、外及各改造项目之间均存在差异。会议要求各区政府从上报的试点项目着手,参照《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对试点项目进行逐项审核,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细化,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工业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工改办”),由市工改办和市贸工局联合审核后再组织专门会议进行研究。
    会议还认为《实施细则》需要简化程序,并结合试点项目推进时出现的问题予以完善,暂缓上报市工业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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