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首个通过城市地名总体规划市级评审
日期:
2008-07-21
7月10日,温州市民政局、地名办和规划评审专家组召开瑞安城市地名总体规划评审会,全票通过了《规划》评审。瑞安也成为温州首个通过规划评审的县市。
瑞安市从2006年10月开始着手编制《瑞安城市地名总体规划》,历时一年多,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召开地名总体规划意见征求会,通过实行公开有偿征名,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形成送审稿好后,于今年1月22日,通过瑞安市政府地名总体规划评审会评审,并于6月23日通过省级预审。
《瑞安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由文本、图集和说明三部分构成。规划范围为《瑞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用地范围,包括瑞安老城区、安阳新城区、经济开发区、莘塍镇、汀田镇、塘下镇、飞云镇,总面积约95平方公里。
《瑞安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的编制,遵循同步原则、系统原则、特色原则、稳定原则、规范原则和坚持地名命名等五个原则,对瑞安城市地名总体规划进行前瞻性管理。
《瑞安城市地名总体规划》公布了市区7条快速路的名称规划方案,40条主干路地名规划和103条次干路和7条桥梁的地名规划。
《瑞安城市地名总体规划》还对道路、桥梁、居住区等名称的产生、更改规定了严格的操作程序,要求各拟名单位需要进行地名命名时,应在该项申报或动工兴建前,向地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意向。
来源:瑞安市地名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