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成为“全国绿化模范市”
日期:
2008-08-05
在4月3日召开的全国绿化委员会第二十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暨造林绿化表彰大会上,江山市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市”荣誉称号,成为2007年度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市。江山市林业局局长徐惠民也荣获了2007年度全国绿化奖章。
江山市2003年启动全国绿化模范市创建活动,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的同时,财政投入近亿元资金提升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绿化水平全面提升,认真编制了《江山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启动实施了“4471”城市绿化提升工程,分期规划建设四大绿色公园、四条流动水系绿化带、七条绿色长廊以及一批重要绿化节点,并在城区周围兴建了0.2万公顷环城生态景观林,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1%,绿地率达37.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3平方米。率先在全省推行“采造(抚)挂钩”制度,狠抓生态公益林建设,山地绿化造林全面到位,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达12.59万公顷,森林蓄积量31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7.1%。
江山市还把村庄整治与绿化工作相结合,深入实施村庄绿化工程,成功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8个、衢州市绿化示范村44个,村庄面貌焕然一新。加快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做到绿化工作与通道工程建设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全市公路、铁路和河流(水库)宜绿化地段绿化率达98.7%、宜林网农田的林网化率达96.1%。(姜小武 陈国平)
稿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