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位于江苏东南部,辖崇川、港闸两区,海门、启东、通州、如皋四市和如东、海安两县,总面积8569平方公里,人口770余万。滨江临海,是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城市,被誉为中国近代第一城。近几年来,南通市的地名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和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以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大地名规范、管理、服务、制度、监督力度,提升地名文化品位,全市地名管理工作驶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领导高度重视,理顺管理体制。随着南通市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市区不断向外扩展(中心城区面积已突破100平方公里),地名管理工作日益引起领导的关注。一把手市长和分管市长高度重视,多次关心过问地名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地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明确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统一归口民政部门领导;各类地名标志统一由地名管理机构按国家标准制作、安装和管理;城区街路牌设置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时调整南通市地名工作委员会成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主任,民政、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工商等15个部门为成员,明确地名委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地名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地名命名问题,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研究地名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地名工作,使地名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规范。
二、制定地名规划,抓住命名源头。地名规划是地名管理的基础,也是地名命名的依据。南通市政府拿出20万元,由南通大学负责,民政、规划等部门配合,制订南通市地名规划。规划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地方特色、文化性、系统性与包容性,反映南通自然地理、经济、人文社会所具有的独特地方风格,充分体现了南通包容会通敢为人先的精神、使地名好听好记好找,有内涵品位,方便社会使用。各县(市)已经全面完成地名规划,对各类地名进行超前规划,从源头上把好命名关。
三、严格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南通市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落实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市区新建、改建道路不断增加,一些新的道路需要名称和地名标志,我们在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中心城区街路命名的原则,并对城区道路使用的通名,如大道、大街、街、路、巷等加以规定。命名申请受理后,严格审核相关资料,及时去现场勘察,召集地名委成员单位进行专题讨论,组织地名专家进行论证,形成方案报市政府,由市政府行文,先后对城区63条主次干道进行了命名,并及时设置地名标志,做到设计新颖,书写、注音符合国家标准,给城市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同时做好服务工作,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在服务中规范管理,得到社会的认可。
四、完善专家论证制度。南通在江苏率先实行了专家论证制度。几年来,在原地名专家组成员的基础上充实了一部分规划、地理、历史、社会学专家,使专家学者类型更全面,论证更完善。对当年需要建设命名的城市主次干道名称,主动到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沟通,请专家提前介入,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同时加强地名文化研究,注重地名的文化内涵,体现南通的江海港城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不断提升地名命名的水平。
五、积极推行公示制度。为保证地名文化的先进方向,促进各类地名命名、更名的科学合理,对代表城市形象、社会影响较大的地名命名,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甚至进行有偿征集,激发公众为地名献计献策。积极推行命名更名公示制度,凡命名的地名均在南通日报等当地媒体上公告,提高命名更名的透明度。
六、强化制度建设。在制度化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地方法规的配套建设。下发了《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名管理的意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通知》、《南通市地名管理办法》。二是实行门牌号码使用规范制度。门牌号码编制使用,一律以政府或地名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作为公安立户、房产申请、房产办证等的依据。实现了地名命名、使用、标志设置的规范化、制度化。
七、加大宣传、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加强对地名的宣传,在电视台进行专题宣传,宣传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老地名,扩大地名的文化影响力,调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地名文化建设的合力。二是利用民政地名网站进行宣传,及时将地名批复在网上公示、公布。三是加强使用监督,主要是对地名使用频率较高的广告、住宅小区、地图等,防止不规范地名在社会上流行,误导群众。在监督审查中,主要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省市的法规性文件,做到管理有法规,监督有依据。如凡编辑出版地图,都主动送地名办审核地名,保证了地图地名的准确规范。报社、电台、酒店、住宅小区等凡出现不规范地名,我们就及时指出与纠正。这些措施,净化了环境,增强了人们使用规范地名的意识,树立了地名管理的权威和形象。(作者:南通市民政局缪友俊 )
来源:中国行政区划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