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全面部署地名工作
日期:
2008-10-13
9月12日,绍兴市召开市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长兴、市地名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建新及市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几年来,绍兴市坚持以“深化地名服务、弘扬地名文化”的方针,不断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政府主管,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地名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出台了《绍兴市区地名总体规划》、《绍兴市门牌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遏制了地名命名的怪、大、洋等不规范现象。地名管理工作初步实现了由管理为主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基本构建了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会上,陈长兴副市长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加深对地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事地名工作的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强调解决目前地名管理中的热难点问题,要从源头抓好命名规范的问题,要在工程验收时把好地名标志设置关,要适应形势的变化,开展多元化服务,要完善制度,建立地名管理长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专人专事负责,实行专家论证制、听证制、例会制等。
与会各单位还就地名管理有关制度提出了进一步的修改意见,市地名办将作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同时,将加强各单位的联系沟通,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协调解决碰到的地名管理难题。(绍兴市地名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