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馆”“花园”不得随意命名
日期: 2005-09-21

  我市正重新拟定《深圳市地名管理规定》,拟于年内出台,该规定对地名申报、违规处罚均有详细界定

  晶报讯(记者欧东勇)商业楼盘应该使用政府批准的标准地名,但是开发商为了营销往往使用标准地名以外的推广名,今后这种情况在深圳将不会再出现。昨天,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深圳市地名管理规定》拟年内出台,该规定对地名使用规则、申报审批及违规处罚均有详细界定。包括楼盘推广名和标准地名不符在内的各种地名违规情况,有关部门将分步进行整改。

  申报地名8成不规范

  9月9日,本报《地名怎么起请您提意见》的消息刊登后,引起一些市民的关注,有市民表示希望能够进一步了解《深圳市地名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地名规划》编制的进展工作。昨天,记者采访了市规划局规划处有关人士。

  据介绍,特区内每年有500个左右的地名申报,主要是新建的楼盘名和道路名。“但是,10个地名申报中,有8个使用了不规范的地名,或者是重名,最后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地名管理的法规和规定重新命名,才被批准。”该人士告诉记者,很多企业和机构对地名管理规定并不了解,因此申报时才有这么多不规范命名。

  目前,市规划局正在起草《深圳市地名管理规定》和编制《深圳市地名规划》。由于地名是城市文化的折射和缩影,承载着当地的历史发展和风土人情,又与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出行息息相关。该人士表示,希望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能对地名提出意见和建议,这对起草地名管理规定和编制地名规划都很重要。

  楼盘不得滥用洋名

  据介绍,1989年深圳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地名管理办法》,但随着深圳快速发展,这部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了,深圳现在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对地名进行规范管理。

  “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和省的地名管理法规、规定的基础上,深圳正在重新拟定《深圳市地名管理规定》,该规定包括地名使用规则、申报审批及违规处罚3大方面,将对深圳地名管理做出最完整的规定。”该人士说,该规定出台后,将争取通过人大立法成为条例,以加大地名管理的力度。

  该人士表示,楼盘滥用洋名只是地名不规范情况中的一种,根据国家、省有关地名管理的规定,地名禁止使用外国人名、地名。而一些楼盘标准名和推广名完全不同,容易误导消费者。今后,根据相关规定的出台,深圳市将对违规地名分步整改。

  关于对违规地名的整改和处罚,该人士透露,国家规定是罚款1000-10000元,深圳可能会参考上海的处罚标准,对违规地名处以3万元的罚款。

  地名梳理已经启动

  该人士介绍说,去年,南山区作为深圳市地名规划工作的试点,对区内地名进行了梳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宝安、龙岗相继开展了地名规划的研究和梳理工作。目前,首次覆盖深圳全市的地名梳理行动已经启动。

  按照计划,《深圳市地名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地名规划》草案近期将完成,并争取年内出台。《深圳市地名管理规定》将对楼盘取“洋名”、楼盘以“花园”、“公馆”等命名,以及各种道路名称命名、更名,都采取严格的规范措施。

  什么样的楼盘可以叫“××大厦”,什么能叫“××花园”,以及命名“××城”、“××别墅”等,新出台的《深圳市地名管理规定》届时将有明确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