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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清理道路重名无名
 
    (来源于深圳商报)
    宝安和罗湖各有一条“春风路”,盐田、宝安、龙岗和南山都有“公园路”、“创业路”。对由于历史原因和法规建设滞后造成的道路重名和无名问题,市地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尽快制定相关法规,逐步清理整顿现状路名存在的问题。
    重名源于法规建设滞后
    市地名办吴晓莉介绍,目前我市部分道路的重名现象主要出现在跨行政区之间,尤其是特区内、外两个区之间存在。造成这种现象的最主要原因是历史上对于地名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和法规建设的相对滞后,以及过去我市地名管理职能划分不清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全市路名今后将不会重名
    2003年,市地名办对道路重名情况进行了清查,进一步明确了地名管理的一个重要思路: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逐步清理整顿现路名存在的问题,做到全市范围内不重名,并尽量避免同音。
    市地名办曾绮玲表示,对于特区内外都存在的重复路名,将根据使用的广泛程度、涉及面、更名成本高低等因素考虑保留哪一个。至于更改名称问题,也要考虑是完全更名还是局部更名。比如对于人民路,可以探讨对龙华的人民路冠以“龙华”字样,以区别其他的人民路。
    道路无名现象仍有存在
    据介绍,目前道路无名现象主要集中在小区道路,即通常所说的小街小巷或是小区内部道路。这是城市道路体系中最低等级的道路,这些道路主要是居住区或工业区中的内部道路。
    这些片区内部道路由于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道路,道路的管理模式大多属小区内部封闭管理,其路名也没有强制要求纳入地名管理范畴中,通常由开发区管理机构或房地产开发商自行命名后报地名管理部门备案即可。由于许多使用单位认为内部道路不需要正式命名更不愿主动申报,因而出现了不少无名小区路。
    产生道路无名现象的另一个原因,是道路的投资建设主体没有及时为道路申报命名。此外,还有一些已经命名的道路,由于种种原因,在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之前甚至使用过程中一直没有设置道路标志牌,路过的市民用样会产生道路未予命名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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