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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名将尽量不改
 
    (来源于深圳商报)
    市规划局规划处副处长贺承军博士表示,地名更名代价高,社会影响大,深圳的地名将尽量不做更改。
    随着社会各方面对于地名工作关注度的提高,来自于普通市民、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或社会团体等相关方面的更名要求也越来越多。提出路名更名的建议一般基于以下几种原因:一是认为路名不适合现有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如曾有建议将“深南大道”更名为“深圳大道”或“小平大道”,理由是现在的深南大道起止范围已经不再是从深圳到南头,并且这个名称也不符合“深圳第一路”的形象。再如有建议将“宝安大道”与现有深南大道合起来,更名为“深圳大道”,建成超过60公里长的“中国第一路”,并统一更名为“深圳大道”,以推动特区外城市化的进程;其二是认为有些路名乡土气息浓、有不雅谐音的地名不符合深圳国际化城市的形象,如“泥岗路”、“沙头角”等;再有是认为现状部分路名缺乏文化底蕴和时代气息。
    贺承军表示,这些建议反映出市民对地名工作的关注和热情,但是也确实给地名管理部门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从有利于地名推广使用的角度出发,地名一旦产生,其稳定性应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对于道路名称尤其如此。道路名称一经确定,将会成为沿路的市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地址的一部分,出现在个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证书、合同、协议等具有法律意义的重要文书中,影响面极广。在国外,“保持现有街道名称”是街道命名指引中的基本规则。所有主要城市交通干道的名称都是由相关机构进行命名并为城市居民所熟知的,这些名称应尽量不做更改的说法,也得到业内的认同。
    他说,对道路更名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一个字词的变化,而更多牵涉到居民的户籍管理、产权管理、标识系统管理、邮政服务、水电气服务、城市紧急救护救助服务等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道路更名会因为重新设置道路标志牌、交通指示牌,居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变更各自地址,而产生很高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同时还要牵涉众多的城市管理部门,如果协调不好,在一段过渡时期内还可能会产生某些混乱。因此,道路的更名应该极为慎重。
    有鉴于此,市地名办已经启动了面向全市范围的地名管理法规建设和地名规划,希望尽快编制完成覆盖全面的路名优化调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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