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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线道路由于跨越范围广、距离长,命名一般以突出其地理识别功能为主,名称大多采用以道路两端地名组合命名的方式,这种方式在高速公路命名方面尤为常见。
根据地名命名有关规定,道路命名应遵循以下原则:1.一地一名的原则,对同一走向具有多种断面形式、建设等级和管理方式不同的道路,采取分段命名;2.保持地名稳定性的原则,新命名道路应避免与现状道路重名;3.通名用字体现规范化、层次化、序列化的原则,高速公路均以“高速公路”为通名;主干路、快速路均以“大道”为通名;次干路、支路可用“路”、“道”作通名,原则上南北走向以“路”为通名,东西走向以“道”为通名;小区路以“街”、“巷”为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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