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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体目标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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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年城市发展目标 依据《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深圳未来五年城市发展和建设目标如下: (一)城市建设方面 实现紧约束条件下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益、社会服务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明显提高,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二)规模控制方面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790平方公里以内。规划期内,新供应建设用地量控制在90平方公里,完成城市更新改造35至45平方公里,清退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用地8平方公里。 (三)重点地区方面 规划确定四大重点开发地区,分别是龙华新城、光明新城、体育新城、东部新城; 规划确定五大重点整理与改善地区,分别是宝安机场地区、盐田港地区、平湖物流园地区、龙岗轨道3号线节点地区、罗湖—上步中心地区; 规划确定九大重点生态恢复地区,分别是铁岗-西丽-石岩水库地区、沙井-松岗、公明-松岗、福永、平湖-布吉、布吉-罗湖、坪地-龙岗、坪山-龙岗和坪山-坑梓等八条生态绿廊地区。 规划确定三大重点储备控制地区,分别是前海湾地区、沙井西部沿江地区、大鹏半岛旅游控制区。 二、年度实施目标 为落实近期建设规划提出的5年城市发展目标,2006年度城市发展应实现如下目标: (一)调控总量 在总量调控方面,全年新供应建设用地量控制在21.7平方公里,并重点消化已批未开工建设共2.87平方公里的闲置土地,完成0.6平方公里的城中村改造规模,完成1平方公里的旧工业区改造规模。 (二)优化结构 在结构优化方面,加大公共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的供应比重,适度控制工业仓储用地规模,推进用地结构的逐年优化。 (三)重点地区推进 重点开发地区:年度重点推动龙华新城的土地整理,完善该地区的市政和道路设施配套状况;配合光明新城和东部新城的规划与建设,推动两地区的城市设计招标,并做好产业园区配套居住和服务设施的建设;推动体育新城的三大体育场馆和运动员村等设施建设。 重点改善地区:整合盐田港后方陆域的用地,推动盐田港后方土地整理和产权置换工作,推进“区港联动”;实施人民南和华强北地区的市政及景观改造,重点实施轨道3号线沿线地区的旧工业区改造与功能置换。 重点生态恢复地区:结合违法建筑的清理和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用地复绿,同步推进沙井-松岗、公明-松岗、福永、平湖-布吉、布吉-罗湖、坪地-龙岗、坪山-龙岗和坪山-坑梓八条生态绿廊地区和铁岗-西丽-石岩水库地区的生态恢复工作。 重点土地储备控制地区:加大规划的控制力度,严把用地关,将前海湾地区、沙井西部沿江地区、大鹏半岛旅游控制区的储备控制工作落到实处。 (四)年度实施要求 在重大项目安排方面,重点落实滨海医院、市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的用地,加快推进杭福深客运专线厦深段、市现代艺术馆等重大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做好市东部电厂二期工程、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并提供3平方公里的年度重大项目产业空间预留。 在公共配套设施方面,推动大学城的土地准备,安排市高交会馆的搬迁,根据市奥林匹克国际体育中心场馆的建设进度分期分批落实设施用地,加快福田中心区、宝安中心区、龙岗中心城等地市区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各级社区中心建设,逐步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共设施服务体系。 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加快推进光明新城地区、体育新城地区和东部新城地区等重点地区的市政设施建设;推进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的填海和平湖南集装箱中心站的土地平整工作,推进全市干线道路网的建设。 在产业发展方面,强化计划对产业项目的布局统筹。积极打造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工业区等重要产业园区,推进全市传统产业集聚基地的建设,产业用地优先满足以上园区和集聚基地的发展需求,同时结合产业导向目录和产业用地标准,在产业进驻上严格审核。 三、年度建设项目安排 年度安排建设项目1095项(不含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其中,368项属于供地项目,508项属于选址项目,219项属于前期研究项目。供地项目中,公共配套设施为77项,市政基础设施为281项,重大产业项目为10项。同时,重点推进全市续建和新开工建设项目305项(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用地面积为45.09平方公里(详见附表)。 年度供应建设用地量21.75平方公里(不含根据建设进度分期供地项目的用地面积),其中,公共配套设施安排5.41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供应规模的24.9%,市政与交通设施安排6.98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供应规模的32.1%,公共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年度供应量占到年度总供应量的57%。 表1-1:2006年新供应建设用地总量与结构指引 单位:公顷
注1:各类用地统计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注2:部分行政办公相关设施用地属于特殊用地,其指标计入特殊用地; 注3:住宅以外其他经营性用地中停车场用地计入道路广场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计入交通设施用地。
综合而言,建设用地供应与管理应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体现以下特点: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循环经济的要求 学习贯彻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建设用地管理上,切实转变发展理念。坚持在紧约束条件下求发展,自觉地将发展置于紧约束的条件之下,依靠自主创新,走集约式发展道路,实现深圳又快又好的高水平的发展。本计划在安排年度建设项目时,强调城市的更新改造,鼓励通过整合提升现有产业空间潜力、推动闲置土地消化等途径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适当控制工业仓储用地规模,促进空间资源的集约高效配置。 (二)切实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在建设效益深圳方面取得突破 在建设项目安排方面,本计划强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加大了市政交通设施的用地供应比例。在产业发展方面,鼓励产业进园,高标准发展园区经济,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九大传统产业集聚基地建设,不断提高产业集约化水平。 (三)促进特区内外的协调发展,大力完善城市功能 本计划加强特区内外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协调,将建设用地供应重点放在特区外,重点提高特区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标准和档次,加强特区内外交通、供水、排污等基础设施的衔接,通过覆盖全市的现代化交通路网建设,为推进特区内外一体化奠定了基础。 (四)以解决民生民计问题为主,大力建设和谐社会 本计划大力贯彻“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的建设要求,以解决民生民计问题为年度工作重点,优先保证“固本强基”和“治污保洁”工程的空间需求。在安排社区公共设施上,按照成熟一个、安排一个的标准落实用地。在文教体卫等公共配套设施方面,更是不遗余力,大力推进教育设施向特区外转移,完善全市的教育设施布局结构,并且根据项目推进的进度要求,确保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原高交会馆搬迁等项目的空间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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