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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仓储空间安排方面,优先推动旧工业区更新改造,重点引导闲置土地消化,同时适度控制工业仓储用地规模,全年计划供应工业仓储用地759.6公顷,其中,工业用地704.6公顷,仓储用地55公顷。在用地安排上,优先安排已明确2006年度供地的重大产业项目10项,合计用地为75.8公顷。
在产业空间集聚引导方面,优先满足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传统产业集聚基地的用地需求,重点园区年度安排用地300.6公顷,九大传统产业集聚基地安排用地204公顷(详见表5-1、表5-2、图12),工业用地机动指标为200公顷,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年度供应仓储用地55公顷,结合清水河物流园区、机场物流园区、大铲湾物流园区、前海物流园区、盐田港物流园区、龙华物流园区、平湖物流园区等七大物流园区和宝安龙岗两个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安排。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年度重点落实2个豆制品厂、4个生猪屠宰场和国际农产品物流园等市政府重点工程的规划选址。为确保城市能源供应和城市安全,加快推进光明吊神山、平湖高斜岭、观澜蜘蛛岭等油气仓储区的道路和市政配套建设,按照安全评估要求,划定政策共管区和城市安全控制线。
为逐步提高园区内产业用地出让的透明度,促进工业用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应加大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比例,同类工业项目申请园区用地时,应优先考虑通过招拍挂方式确定最终的土地使用者。年度确定工业招拍挂规模为58公顷,在地块选择上优先考虑传统产业聚集基地内土地。
表5-1:2006年重点产业园区安排一览表
单位:万
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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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位置 |
计划指标 |
土地整理要求 |
产业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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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留仙洞片区 |
位于南山区,包括高新区(南、中、北三区),留仙洞片区 |
30.0 |
完善高新区交通环境;完成留仙洞山体土石方搬移工程,加快内部与周边道路网建设,推进周边南头水厂一期的建设 |
教育科研、集成电路、通讯设备、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及光机电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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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南高新区 |
位于宝安光明,快速大外环以北,茅洲河以东,双明大道以南,华夏二路-京广深客运专线以西 |
47.0 |
改善内部和周边区域的交通环境,完成内部道路系统的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 |
化合物半导体、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平板显示、生物医药和电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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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碧岭高新区 |
位于龙岗,宝龙在内环西路以南,深汕路以西,沙河路以东;碧岭在坪山街道办,横坪公路以南,南通道以北,锦龙大道以东 |
30.0 |
完成宝龙园区未征土地及规划农用土地的整合置换,加快生活配套区建设,建设截污干管;加快碧岭园区土地整合,加快内部路网建设 |
集成电路、光电子、汽车及相关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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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工业区 |
位于坪山和坑梓街道之间 |
133.6 |
推进坪山沙璺、石井、竹坑、田头、南布和坑梓镇的金沙、沙田、秀新共9个行政村及零散工业用地的搬迁或改造,对于零散的实行异地集中搬迁,对于规模较大,集中成片的实行整体改造;与外围交通条件的改善;推进六号快速干线(盐坝-深汕高速段)的建设,建设横坪公路(六号快速干线—水官高速),改造升级深汕公路;完善内部交通路网;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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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龙华-坂雪岗高新区 |
位于梅观高速路两侧,观天路以南,坂雪岗大道以西,梅龙路以东,茅杨路以北 |
60.0 |
观澜园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龙华园区推进周边道路建设;坂雪岗园区完善水、电、道路和其它公共设施建设 |
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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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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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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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2006年传统产业集聚基地用地安排一览表
单位:万
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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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位置 |
控制范围 |
可建潜力 |
计划指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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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产业集聚基地 |
观澜街道 |
110 |
11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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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集聚基地 |
公明合水口工业区 |
126 |
108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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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产业集聚基地 |
公明玉律工业区 |
55 |
45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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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表产业集聚基地 |
公明马头山社区 |
100 |
83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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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产业集聚基地 |
龙华大浪工业区 |
102 |
7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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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家电产业集聚基地 |
布吉街道 |
180 |
1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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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产业集聚基地 |
坑梓金沙-沙田工业区 |
68 |
68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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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自行车产业集聚基地 |
坑梓金沙-沙田工业区 |
74 |
74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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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 |
水贝-万山工业区 |
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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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更新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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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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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
683 |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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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可建潜力是指产业集聚基地的可建设用地潜力,包括产业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计划指标则是指年内安排的产业用地指标,不包括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注2:根据2005年11月全市产业集聚基地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领导与有关区领导签订的责任书,全市产业集聚基地必须于2007年底前基本建成。按照两年内基本建成的进度要求,2006年产业集聚基地基础设施和70%以上的入驻企业必须完成用地审批手续,2007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注3:传统产业聚集基地年度主要工作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推动共同平台建设(包括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注4:按照全市产业进园的要求,原则上,已有传统产业集聚基地的产业门类的项目用地申请,一律考虑在产业集聚基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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