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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现状综述 |
第3节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目前基础教育设施的发展来看,还存在如下几个主要问题。 3. 1 人口持续高速增长,学位供给略显不足 据教育部门统计数据,截止至2005年底,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建成招生的学校(包括附属学校)共有约646所,办学规模达到16836班,招生人数达806786人。而另一方面,据相关统计数据测算,我市基础教育阶段设计办学规模达18894班,按照每班50人/班计算,设施实际可接纳学生944700人,现有设施利用率89%。其中公办学校设计办学规模10721班,实际办学规模为9903班(相当于23个36班的学校空置,实际使用中部分学校超负荷运转招收了比设计规模更多的学生,扣除其多招的学生后闲置的学位可能更多),设施利用率为92%;民办学校设计办学规模8173班,实际办学规模为6972班,设施利用率为85%。 由此可见,从总体办学规模来看,我市提供的基础教育阶段的学位规模足以满足各阶段学位需求且还有部分盈余,考虑学位供给与需求在微观区位上难以完全匹配及部分新学校开办初期难以一次满额招生的现实情况,总体规模也应基本适应需求,但实际生活中又总体上感觉到上学难、学位紧张,分析认为,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3.1.1用地规模扩张迅速,基础教育设施网络客观上未形成全覆盖 过去二十多年,深圳人口总体规模长期保持超常规增长态势,人口规模屡屡突破预测规模,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任务繁重,而人口结构的特殊性及人口流动的频繁性也使基础教育设施的需求预测显得异常复杂。在此情况下,规划、教育等相关部门通过不断完善基础性配套服务设施、积极引导部分社会机构办学等方式基本满足了基础教育学位需求。但同时由于公办学校建设周期的影响,部分新区建设中配套设施建设未及时跟上,目前客观上也还存在着少量基础教育设施服务范围未覆盖的地区,局部地区学位紧缺,学校配置难以满足完全就近入学要求。 另一方面,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数百所民办学校受现状场地条件、租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际选址时缺乏与城市居住空间布局的良好衔接,存在部分地区重复设置而部分地区处于真空的现象,对扩大基础教育设施整体覆盖范围的作用有限。 3.1.2教育资源、财政投入差异化配置,规划学校使用效益难以达到最优 从学校场地及设施等基础教育设施空间资源的配置来看,一般遵循均衡布局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而现有学校中,公办学校有国家重点、省重点、市重点、区重点及一般学校等众多等级差异,民办学校有不同收费的标准,各学校间教学质量、收费标准上差异明显,在应试教育的模式下择校现象相对普遍。 分析显示,现状三百多所公办学校中,超过15%的学校超负荷运转而同时有接近20%的学校尚未招满学生,部分教室空闲;现状公办学校中接近2%的班级平均人数超过55人,而尚有14%左右学校每班平均人数不足35人,各学校实际招生范围对应相应的服务人群而非规划设定的服务空间范围,其真实的服务范围往往大大超过就近入学的范围、且相互频繁交叉。虽然有部分新学校开办初期难以一次招满全部学生、部分偏远地区生源不够的影响,但择校是最主要的原因。 表1-19:现状公办学校办学场地使用效率
表1-20:现状各公办学校班级平均人数一览表
由此可见,在基础教育设施空间布局均衡发展的情况下,各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差异化配置使得部分学校人满为患而部分学校学位过剩,加剧了局部地区基础教育设施的紧张局势,使就近入学的目标难以真正实现,也使得均衡布局的学校难以完全发挥效益。 在早期国民经济发展的社会背景下,“教育欠帐太多” 而只能“让部分人先富起来”,因此我国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推行了重点学校建设制度,一方面是集中国家财力、人力,选择优秀学生为国家“快出人才、出好人才”而设立,另一方面,它的职责是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教育教学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但重点学校建设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它的实施人为地扩大了校际之间在财政投入、教师资源等一系列教育事业相关资源配置上的不均衡,助长了择校风气。时至今日,城市社会、经济及教育发展水平获得了较大提高,当时建立重点学校的目的都已基本实现、建设重点学校的背景也已发生变化。而随着居民整体教育需求增加,基础教育阶段更应回归其基础性、义务性,保障每个居民享有平等接受高质量基础教育的权利应成为基础教育发展的新目标,差异化发展的重点学校也理应逐步引导其向大学及以上阶段发展。 3.1.2土地储备及开发过程中,配套基础教育设施在区位、规模及时序上不配套 在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及旧区的更新改造中,目前还存在部分单一的、缺乏系统性的开发计划。从规划新增学校的建设来看,基础教育设施作为最基本的配套设施,其建设只有与周边的居住、就业岗位同步建设才能最好的发挥配套的作用,如果因为部分地区拆迁建设难度相对较小、建设周期相对较短一哄而上优先建设,而周边并未产生有效的学位需求,则可能会带来大量设施的闲置。反之,如果因为部分地区拆迁难度大、地块规模不足而单一投放居住或者产业用地,一旦建成投入使用,人口及就业岗位增长,必然对现有周边的配套设施形成压力,造成配套不足的局面。 3. 2办学主体过多,供给与需求略有错位 3.2.1民办学校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公益性、义务性体现不够 过去二十多年,深圳人口总体规模长期保持超常规增长态势,人口结构上以特区外加工制造业及特区内餐饮服务业为主的人口密集型产业吸引了大量劳动适龄型外来人口,据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深圳2004年共有非深圳户籍人口1006万,其中接近80%(786万)职业为务工(699万)和服务(87万),大规模的人口集聚附带产生了大规模的学位需求,继而形成需求结构集中于小学阶段的特征。即使与北京、上海等城市相比,虽然总人口规模远低于上述两个城市,但深圳小学阶段在校学生总数甚至略高于北京、上海,初中、高中在校学生远低于北京、上海。 超常规的增长态势使得政府在提供义务教育设施方面疲于应付,而国家鼓励社会办学的政策指引下,深圳由于市场经济体系相对完善,民办学校获得较大发展, “十五”期间在公办学校建设的同时,新增各类民办学校131所,占深圳全部民办学校数量的一半,大大缓解了政府供给教育用地的压力。 大量集中在较低阶段的学位需求刺激了民办小学及初中的发展,也一定程度上了延缓了政府提供公办学校的步伐,出现现状深圳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比例偏高的现象,与义务教育公益性、义务性的要求存在一定偏差。 3.2.2行业主管部门办理中职学校,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发展不均衡 目前24所中职类学校分属区政府及教育、工会、劳保、文化、体育、卫生等十多个部门,是典型的计划体制下部门内部“小而全”设置多种功能的产物,由于缺乏统筹协调,各中职学校在招生专业、招生范围等方面缺乏统筹协调、相互交叉,学校规模参次不齐。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就读中职学校的宣传、引导,中职学校基本实现免试入学,仍显招生不足,与普高学位紧张局势形成鲜明的对比,存在现有学校资源利用不足的情况。 3. 3 城市建成区规划教育设施实施操作困难 3.3.1规划教育设施70-80%位于现状城市建成区,拆迁改造周期长 从城市规划来看,法定图则编制过程中基本按照深标要求配置了教育设施,组团规划到2020年配置基础教育设施八百多所,上版近期建设规划也明确建设十所寄宿制高中等相关内容,但由于深圳长期外延扩展的发展模式下,建设用地所剩无几,新规划的学校大都位于现状建成区,据项目组统计,组团规划确定的八百多处基础教育设施中,除去保留的现状学校(约四百多所),剩余近四百所学校中地块红线全部或部分位于现状未建设区域的仅107所,其余规划拟新建的学校70-80%均位于现状建成区,需要通过更新改造来完成建设,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影响规划实施进度。 3.3.2特区外用地产权复杂、利益主体多,改造难度大 由于特区内外在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差异,特区外基本由原村镇主导长期在较低层次上发展,包括基础教育设施在内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严重不足,因此规划新增学校的空间分布也主要位于特区外现状建成区。 在特区内外长期二元制的结构下,特区外的空间发展其实相当程度上没有统一到规范的规划管理体系中,据项目组统计,目前深圳建成区中,超过全市建设用地规模一半(右上图灰色部分)的现状建设用地没有获得正常的规划审批,由此,在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涉及包括原村、镇集体、开发商及原居民等大量错综复杂的利益主体,在目前城市化转地尚未结束、大量违法用地尚未处理的情况下,通过更新改造建设公益性设施更显得艰难。设计办学规模指规划设计要点批准的办学规模,一般用“**班来表示”,反应学校所具备招生班数的场地设施条件,实际使用时,有些学校因为教学需要或加建、或将不包括在设计办学规模内部分功能室改作教室,可视为其实际办学规模,实际办学规模与设计办学规模的比值基本反应了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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