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目标与策略

第6节 发展目标

6.1教育事业远景发展目标

“教育事业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整体水平达到当时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高水平发展。0-3岁婴儿教育参与率80%以上,3-6岁幼儿入园率100%,小学、初中入学率100%,高中毛入学率95%以上,高质量、高水平普及14年教育,户籍人口新增劳动力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6-18年,户籍适龄人口全日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0%以上,劳动人口继续教育率80%以上,退休人员教育参与率85%以上。

——教育综合竞争力达到国内大中城市前列。深圳由追赶型教育发展成为引领型教育;由供给型教育发展成为需求型教育;由模仿型教育发展成为自主创新型教育。高等教育强力支持深圳知识社会转型;义务教育成为公平教育、优质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特色鲜明;教育产业成为深圳重要的知识产业。

6.2教育事业近期发展目标

“教育事业规划”提出:到201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当时平均水平。具体包括:

——国民教育体系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0-3岁婴儿教育参与率50%以上,3-6岁幼儿入园率100%,小学、初中入学率100%,高中毛入学率90%以上,高质量、高水平普及12年教育,户籍人口新增劳动力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4—15年,户籍适龄人口全日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5%以上,劳动人口继续教育率80%以上,退休人员教育参与率70%以上。

——教育质量持续大幅提升:义务教育综合评价优良率90%以上,中职学校毕业生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40%以上,普通高中优质学位供给率80%以上,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90%以上。

——教育公平程度较高: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位占总学位比例80%以上,常住残障儿童入学率100%,经济困难学生受助率100%,80%以上社区建有标准化文化教育中心。

——教育国际水平较高:全市全日制高校在读外国留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3%以上,具有境外教育和培训经历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10%左右,职业院校推行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教育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本市生产总值的4%以上,每万人口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达到1500人以上。

6.3基础教育设施空间发展目标

突出基础教育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以政府办学为主,结合城市发展进程不断加大基础教育办学规模;不断优化学校布局结构,确保所有学生就近入学;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到2010年,全部公办初中、小学和60%以上的民办初中、小学建成标准化学校,建设20所全国示范性普通高中和6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到2020年,全部学校建成标准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