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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目标与策略 |
第7节 发展策略 结合深圳实际,立足有限的土地及空间资源,统筹整合、多样并举,通过新建、城市更新改造、现状挖潜改造及提前储备预留等方式不断扩大基础教育办学规模、优化设施布局结构、提高设施使用效率。 7.1 统筹联动,促进综合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7.1.1均衡布局基础教育设施,保障学龄居民就近入学 根据教育设施使用场地设施要求,结合居住用地布局,构建均衡分布的基础教育设施网络,保障绝大多数居民能够就近入学。 7.1.2均衡配置教育及财政资源,不断缩小校际差异 从财政投资及教育资源等多方面统一均衡发展思路,针对现状各学校不同发展水平,财政投资及师资配备近期向老校及特区外学校倾斜,同时提高民办学校办学准入条件,不断缩小校际差异。 7.1.3均衡储备投放土地,成熟一片、开发一片 注重居住、就业、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的相互平衡,在土地的储备及投放中把握合理的用地功能结构、良好的布局关系及协调的建设时序,避免单纯的产业用地开发或单纯的居住用地开发,做到成熟一片、开发一片。 7.2 多样并举,承担政府基础教育义务 7.2.1按照“1+5”政策及“两个为主”的原则,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用地 严格按照“1+5”文件的主导思想,在确定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设施的总体建设规模时,除了户籍人口的学位需求外,将符合相关规定的常住人口纳入学位需求的总体规模中。 建设用地的供给上,新增加的基础教育设施以政府统一供给为主,按照教育设施使用场地设施要求,由规划部门结合城市整体空间发展统一安排,以公办学校为主,逐步构建均衡布局的基础教育设施网络,保障绝大多数居民能够就近入学。 7.2.2结合深圳实际,不断加大高中阶段学校用地供给 在现行的高考准考政策下,按照略高于户籍人口需求的规模保障高中阶段教育设施用地,并根据需求变化趋势逐步加大高中阶段用地供给。 7.2.3探索异地联合办学模式,解决部分职业技术人才需求 调整地方政府“小而全”的公共设施配置思路,结合城市土地空间资源情况,“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深圳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通过与周边城市及内地城市联合培养的方式解决部分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7.2.4规范民办教育管理,提升民办教育质量,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结合新增学校布局,发挥公办学校场地设施条件及教学质量优势,逐步关闭部分布局不合理、场地设施条件差、以赢利为主的民办学校。 保留部分用地条件达标、布局合理、教学质量优良的民办学校,形成公办学校的有效补充。 7.3 积极稳妥,保障基础教育设施发展用地 7.3.1新建地区优先保障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新的重点开发地区建设时,将现状学位的缺口及新增学位的需求纳入统一考虑,在详细的土地开发计划中落实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用地。 新增住宅用地建设时,根据住宅建筑规模、户型结构明确可能带来的学位需求规模,同时结合周边地区现状学位供需情况,提出学位供给方案,在住宅的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 7.3.2切实推进更新改造地区教育设施完善 “城中村”改造中,根据“城中村”改造后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优先解决本片区改造带来的学位需求,同时结合周边地区现状学位供需情况,提出学位供给方案,在改造过程中同步实施。 把旧工业区的改造作为完善基础教育设施布局的重要契机,优先保障教育设施的用地。 7.3.3大力实施现状教育设施挖潜改造 特区外多数原村镇办学校由于开办较早,土地资源相对充裕,一般建设用地规模较大、容积率较低而建筑质量一般,可逐步引导其分批进行改造。改造时一方面要大力提高原有场地设施建设标准,使其符合新时期教学活动开展的要求;另一方面可按照深标用地规模标准上限值对应的办学规模,适当提高其建筑规模,充分利用既有的教育用地资源,大幅提高其办学规模。 7.3.4利用局部地块迁建重建进行基础教育设施插漏补缺 结合局部地块的合并、迁建及撤销,依据其周边学位需求及学校布局情况,对原址适宜布局教育设施的,积极推动其原址用地的收回,通过功能置换建设学校,解决部分学位需求,不断优化基础教育设施空间布局结构。 7.3.5开展部分地区教育设施用地预留工作 结合城市开发建设时序,充分考虑未来居住人口集聚的趋势,做好未来基础教育设施的用地储备。“城中村”及旧工业区的改造也基本保持设施的建设与新增学位需求同步,同时做好中远期人口进一步集聚后基础教育设施的用地储备。 7.4实事求是,合理确定学校建设标准 7.4.1新建地区按相关标准配置教育设施用地 纳入城市规划建设范围的现状未建设区域,在着手进行住宅开发建设时,严格按照相关建设标准保证基础教育设施应有的用地规模,保证学校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布局要求。 7.4.2更新改造地区尽量保障教育设施应有用地规模 现状开发强度较大的地区在更新改造时,配套的教育设施用地规模需满足教学活动开展的需求,同时综合考虑拆迁赔偿及开发商的合理收益,通过政策优惠、奖励等手段,尽量保障教育设施用地规模达到相应标准。 7.4.3结合实际适当提高部分现状学校开发强度 调整全市新增学校“大一统”的建设思路,对于现状人口密集而可建设用地规模不足的地区,以缓解学位紧张局势为首要目的,结合片区建设用地潜力及实际学位需求情况,积极支持现有设施进行挖潜改造,在合理范围内尽量提高其开发强度,通过扩大建筑规模或解决素质教育场地需求,或扩大其办学规模。 7.5 整合优化,推动学校办学结构调整 7.5.1提高新建学校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比重 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相对应,提高新建学校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比例。同时也方便学校针对学位需求特点定期调整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小学阶段及初中阶段比例,充分发挥设施供给能力。 7.5.2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 重视中专、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依据需求规模预测留足高中阶段全部设施发展用地,由教育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办学比例。 边远地区由于学位需求规模相对偏小,难以达到设置独立高中的生源规模,可保留部分初高中集中设置的中学及完全学校,充分发挥设施利用效率。 7.5.3适应学位需求结构变化,优化现状学校的办学结构 转变学校各阶段班级设置一成不变的思路,适应深圳需求复杂、学位需求中心上移的特点,根据周边片区需求结构定期调整学制结构,既保持相对稳定,又灵活适应,充分发挥现有设施供给能力。 从大的片区来看,目前特区内学位需求高峰已上移至初中,原来建设的小学很多都存在学位过剩的现象,可考虑结合场地设施条件将部分小学转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或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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