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地区是特区外增量土地资源最集中的几个地区,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特区外“新城发展计划”是深圳城市发展的历史转折点,对深圳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新城规划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对城市战略格局、战略规划的重大调整。

四个新城的建设将进一步强化城市组团式发展格局,优化城市空间发展布局,有力推进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进程。高标准地实施新城发展计划,必须要抓紧时间,力争5年内初具规模,把握住提升深圳城市竞争力的历史性机遇。

一、现状概况

深圳市东部新城(即原大工业区)是深圳市重要的工业基地。上世纪90年代,深圳市委、市政府决策在此建立全市性大工业基地,一方面依托盐田港发展临港工业,另一方面接纳特区内甚至香港因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更新而转移的制造业和加工业,同时积极引进发展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先进工业,从而使之成为深圳市二次创业的重要基地和深港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2006年,政府决策提高大工业区功能定位——在这里建设新城,以全面提升东部地区的城市化水平,推进特区内外的一体化建设,落实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

1. 区域位置

深圳市东部新城位于深圳市东北部,龙岗区中部,其地理位置东接惠阳市,北接坑梓街道办,西近坪山街道办,南临马峦山。距盐田港、平湖编组站、大亚湾港等交通枢纽均为30-40公里,深汕公路、横坪公路、坪西一级路经过规划区,为东部新城的开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对外交通条件。

2. 地形地貌

规划区自然地形主要为浅丘陵和坪山盆地,地势舒缓,建设条件良好。

3. 气候

规划区属南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光热充足,雨量充沛,年降雨量1990-2200mm,空气湿度大,年平均温度22℃,最低温度为0.2℃,无霜期355天,霜冻机会少,农林植物可以常年生长。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和东北风,夏秋季多台风。

4. 自然景观

(1) 水体景观资源

规划区水资源较为丰富。坪山河为境内的主要河流,是深圳市五大河流之一,属东江水系淡水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三洲田梅沙尖,在兔岗岭下入惠阳市境。流域水系呈梳状,支流主要发育在右岸。围绕聚龙山体有聚龙山水库、乌泥坑水库,并通过现状的水塘和河流与坪山河相连,是聚龙山与坪山河之间联系的重要生态景观载体。

(2) 山体景观资源

规划区内山体景观主要是聚龙山,是规划区内制高点,可以俯瞰整个规划区。

规划区南部与马峦山郊野公园相邻。

5. 现状土地使用情况

现状城市建设用地为1157.02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29.2%;水域和其它非城市建设用地为2810.18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70.8%。

现状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占总用地比例

 

城市建设用地

1157.02

29.2

E

 

水域和其它非城市建设用地

2810.18

70.8

E1

水域

 

154.6

 

3.9

E7

未利用地

 

2217.7

 

55.9

E8

露天采矿用地

 

19.48

 

0.5

E9

发展备用地

 

418.4

 

10.5

合计

规划区总用地

3967.2 

100.00

6. 现状用地分类

居住用地:区内现状居住用地面积249.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5%。区内居住主要以三类居住用地和四类居住用地为主,三类居住用地主要是燕子岭和竹坑地区的单身公寓用地,四类居住用地主要是分布在规划区的南侧、商务中心区以及聚龙山北侧地区的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区内商业用地面积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7%。区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模较小,主要是为燕子岭和竹坑地区提供配套服务。

政府社团用地:区内政府社团用地面积28.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区内现状政府社团用地主要集中于大工业管委会和商务中心的办公用地。

工业用地:区内工业用地面积505.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3.7%。现状工业主要有两种形态:园区工业,主要分布在出口加工区及聚龙山南北两侧;村镇工业主要分布在区内南端,建设较为凌乱,对环境影响较大。

仓储用地:区内仓储用地面积12.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

道路广场用地:区内道路广场用地面积32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0%。

绿地:区内道路广场用地用地面积1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

现状建设用地一览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占城市建设用地

占总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公顷)

(%)

(%)

R

 

居住用地

249.1

 

21.5

 

6.3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

 

0.9

 

0.3

R3

三类居住用地

 

62.1

 

 

 

 

R4

四类居住用地

 

239.1

 

20.7

 

6.0

C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7.55

 

0.7

0.0

0.2

 

C1

商业用地

 

5.58

 

0.5

 

0.1

C2

商业性办公用地

 

0.05

 

0.0

 

0.0

C3

服务业用地

 

1.7

 

0.1

 

0.0

C4

旅馆业用地

 

0.22

 

0.0

 

0.0

GIC

 

政府社团用地

28.5

 

2.5

0.0

0.7

 

GIC1

行政办公用地

 

14.02

 

1.2

 

0.4

GIC2

文化设施用地

 

1.58

 

0.1

 

0.0

GIC3

体育用地

 

6.08

 

0.5

 

0.2

GIC5

教育科研用地

 

6.82

 

0.6

 

0.2

M

 

工业用地

505.3

 

43.7

 

12.7

 

W

 

仓储用地

12.9

 

1.1

 

0.3

 

S

 

道路广场用地

324

 

28.0

 

8.2

 

S1

道路用地

 

324

 

28.0

 

8.2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1.84

 

1.0

 

0.3

 

U1

供应设施用地

 

8.2

 

0.7

 

0.2

U2

交通设施用地

 

1.3

 

0.1

 

0.0

U5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2.34

 

0.2

 

0.1

G

 

绿地

17.83

 

1.5

 

0.4

 

G2

生产防护绿地

 

17.83

 

1.5

 

0.4

小计

城市建设用地

1157.02

 

100.0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