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土地利用规划

1、用地结构

规划区被龙大高速公路和新城主导功能划分为三个片区。以龙大公路为界,东片区主要功能为北部的光明中心区、南部的光明高新区东片区;西片区主要功能为光明高新区西片区。

2.用地规划

(1)居住用地(R)

规划区结合光明中心区和光明高新区服务区集中安排居住用地,将生产与生活适度分离,以营造更好的生活居住空间;同时基于新城发展的需要,居住用地分为城市型居住用地(R2)及以宿舍、公寓住宅为主的产业服务型居住用地(R3)。城市型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光明中心区和光明高新区服务区观光路沿线,产业服务型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光明高新区各产业组团周边,便于就近使用,并与轨道交通站点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轨道交通的综合效益。

规划居住用地444.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重为16.56%,其中三类居住用地12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重为4.65%。

(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

规划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92.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重为3.43%,包括商业、商业性办公、服务业、旅馆业等用地,主要分布在如下几个区域:商务中心地区集中安排星级酒店、金融商贸、大型商场等高等级商业服务设施,位于光明中心区核心区即轨道六号线光明中心站周边和高新区服务中心即轨道六号线光明广场站周边;轨道六号线红坳站、光明老街站和公明楼村站周边布局为高新区和社区配套服务的商业服务设施。

(3)政府社团用地(GIC)

规划政府社团用地187.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7.00%。规划的各类大型公共设施用地及居住社区配套各项生活性配套设施,主要分布在光明中心区核心区、光明老街和科技公园周边区域。

(4)工业用地(M)

规划区工业用地826.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比例为30.81%。光明新城产业发展应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规划七个高新产业片区,其中东部片区包括三个产业片区,分别为北部的木墩片区、南部的塘家东片区和凤凰片区。西部片区包括四个产业片区,分别为东坑片区、甲子塘片区、塘家西片区和红坳片区。

(5)绿地(G) 光明新城规划绿地449.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6.74%。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两部分:公共绿地包括中心公园、科技公园、翠湖公园等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主要为龙大高速两侧绿化带、京广深客运高速铁路两侧绿化带以及茅洲河两岸绿化带等。

(6)仓储用地(W)

光明新城规划仓储用地共计4.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16%。主要分布在光明高新区西区塘明路南侧。

(7)道路广场用地(S)

规划区道路广场用地612.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2.82%。主要是光明新城内快速路、交通干道和次级道路、支路、广场用地以及停车场用地。

(8)市政公共设施用地(U)

规划区市政公共设施用地为63.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5%。其中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政设施、电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用地。规划结合新城发展新增大型市政公共设施包括光明水厂、LNG储气站等设施。

(9)水域及其它用地(E)

规划水域及其他用地140.0公顷,占总用地4.96%。其中水域用地30.4公顷、园地63.7公顷、发展备用地45.9公顷。

规划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占总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R

 

居住用地

444.2

 

16.6

 

15.7

 

R2

二类居住用地

 

230.8

 

8.60

 

8.18

R2+C

二类居住+商业用地

 

88.6

 

3.30

 

3.14

R3

三类居住用地

 

124.8

 

4.65

 

4.42

C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92.1

 

3.4

 

3.3

 

C1

商业用地

 

9.2

 

0.34

 

0.33

C2

商业性办公用地

 

18.6

 

0.69

 

0.66

C3

服务业用地

 

17.4

 

0.65

 

0.62

C1+C3

商业+服务业用地

 

11.6

 

0.43

 

0.41

C1+C2+C3

商业+办公+服务业用地

 

24

 

0.89

 

0.85

C4

旅馆业用地

 

11.3

 

0.42

 

0.10

GIC

 

政府社团用地

187.7

 

7.0

 

6.6

 

GIC1

行政办公用地

 

33.6

 

1.25

 

1.19

GIC2

文化设施用地

 

18.1

 

0.67

 

0.64

GIC3

体育用地

 

17.3

 

0.64

 

0.61

GIC4

医疗卫生用地

 

28.9

 

1.08

 

1.02

GIC5

教育科研用地

 

89.3

 

3.33

 

3.16

GIC7

社会福利用地

 

0.5

 

0.02

 

0.02

T

 

对外交通用地

3.2

 

0.1

 

0.1

 

M

 

工业用地

826.6

 

30.8

 

29.3

 

W

 

仓储用地

4.4

 

0.2

 

0.2

 

S

 

道路广场用地

612.3

 

22.8

 

21.7

 

S1

道路用地

 

588.4

 

21.93

 

20.84

S2

广场用地

 

6

 

0.22

 

0.21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17.9

 

0.67

 

0.63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63.1

 

2.4

 

2.2

 

U1

供应设施用地

 

42.8

 

1.60

 

1.52

U2

交通设施用地

 

12.1

 

0.45

 

0.43

U3+U4

邮政+电信设施用地

 

2.6

 

0.10

 

0.09

U2+S3

交通设施+社会停车场用地

 

5.2

 

0.19

 

0.18

U5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0.4

 

0.01

 

0.01

G

 

绿地

449.2

 

16.7

 

15.9

 

G1

公共绿地

 

355.5

 

13.25

 

12.59

G2

生产防护绿地

 

93.7

 

3.49

 

3.32

小计

 

城市建设用地

2682.8

 

100.0

 

95.0

 

E

 

水域和其它非城市建设用地

140.0

 

 

 

5.0

 

E1

水域

 

30.4

 

 

 

1.08

E3

园地

 

63.7

 

 

 

2.26

E9

发展备用地

 

45.9

 

 

 

1.63

合计

 

规划区总用地

2822.8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