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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全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闫小培到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以下称城改办)调研,深入了解10月28日全市违法建筑清查工作暨城中村改造动员大会以来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闫小培副市长在认真听取市城改办工作汇报后指出,市城改办组建不到半个月,人员已经全部到位,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组织开展了全市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陆续到各区调研,听取基层政府和群众意见和要求,推进了渔农村等改造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总的来看,开局不错,势头很好。闫副市长强调,城中村改造是深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国际化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符合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市城改办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下去,齐心协力,全力以赴,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闫副市长对城改办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
一是抓紧出台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市城改办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具体工作机构,要着眼于全市,抓宏观,抓协调,抓指导,抓监督,抓服务。当前,各区党委政府工作热情很高,有些工作已经走在前面。为了更好地落实政府主导、规划先行的原则,使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必须抓紧出台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报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时,要抓紧制定2005年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计划,把各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提出检查考核办法。
二是抓紧研究拟订配套政策。《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是一个总纲,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各项配套政策。要尽快摸清1999年3月5日以前和此后我市不同年份的违法建筑数量,在此基础上,对各种政策方案进行分析评价,弄清楚在不同情况下政府要付出的改造成本,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必要支持。要认真听取各区党委政府的意见,从实际出发,开展综合研究和专项研究;要主动发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
三是加快全市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进度。项目编制单位--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要集中优势兵力,摸准现状,深入研究,大胆创新,争取在2005年4月完成编制任务。城中村改造技术规范、中长期计划等同步展开,一并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
四是坚持高标准依法推进改造工作。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崭新的事业,没有可以照搬的经验。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中村改造目标,今年和2005年非常关键。这一年多的主要任务是全市都行动起来,积累经验,不求数量求质量。要坚定不移地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坚持国际化城市的标准,坚持有计划、有步骤稳步推进,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检验改造成功与否,不仅要看改造后的形象和环境,还要看管理和秩序,从某种意义上看,后者更重要。城中村改造不是全部推倒重建,而是通过深入研究,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改造方法。
五是提高服务水平。要多调查研究,多沟通交流,多听取区里的意见,带着感情做工作。要积极主动地提前介入各区组织的规划编制工作,把问题解决在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把意见统一在编制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市、区事权和工作程序,使责任更加明确,运转更加协调。要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大力提高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效率,市规划局要对改造专项规划审批开直通车,缩短办文时间,提高服务水平。
六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城中村改造工作简报制度,一方面反映工作动态,另一方面交流情况,积累工作经验。要继续发动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城中村改造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城中村改造给居民带来的实惠,大力宣传已经改造成功的典型,使社会更全面、更真切地认识城中村改造工作,尽可能地取得社会广泛认同。
七是加强保障。城改办设在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要加强保障。要有一批精兵强将专门做这件事,长期跟踪下去,形成团队,积累经验。
八是纪律严明。城中村改造涉及利益调整,影响千家万户,要加强政策出台过程中的保密工作,避免不成熟、不真实的信息误导市民,造成不良影响。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完善制度,用制度管人。 (罗建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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