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
 
李鸿忠市长强调,力度不减、标准不改、目标不变,坚决查处违法建筑,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2月17日是农历新年上班后的第二天,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违法建筑查处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省委常委、市长李鸿忠强调,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改、目标不变,坚决查处违法建筑,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去年10月28日全市违法建筑清查工作暨城中村改造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市政府成立了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李鸿忠市长亲自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市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办公室、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分别挂靠市国土房产局和市规划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会议先后听取了两个办公室及六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主任王芃汇报了以下工作:一是2004年10月28日全市动员大会以来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组建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起草《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组织编制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了解、掌握、协调各区城中村(旧村)改造的相关课题研究工作;了解掌握、协调推进各区实施已启动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筹备市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和全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现场会。二是《关于实施<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的起草说明,包括:制定《实施意见》的必要性和起草过程;城中村(旧村)改造的目标;2005年的工作任务;城中村(旧村)改造领导、工作机构的决策和办事规则;改造范围的确定;改造模式的分类;城中村(旧村)改造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城中村(旧村)改造计划的编制与审批;市、区两级城中村(旧村)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城中村(旧村)改造的准入制度和项目管理。
    李鸿忠市长首先对全市动员大会召开后,市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办公室、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和六区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节后上班第二天,就召开这个会议,体现出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视程度。违法建筑查处和城中村改造事关长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必须要做好的工作。这项工作早晚要抓,晚抓不如早抓。越早抓,越容易抓出成效;越晚抓,工作就越被动。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啃下“硬骨头”。
    对于下一步全市违法建筑查处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李鸿忠市长提出了“三不要求”——
    一是力度不减。解决多年遗留的违法建筑、违法用地和城中村问题,是一场硬仗、一场决战,困难很大,责任更大。对市委、市政府定下来的事,我们一定要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不达预期目的绝不罢休。这段时间以来,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应该说,措施是得力的,效果是明显的。但这只是迈出了第一步,我们的任务极为繁重,要夺取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清查和城中村改造决战的全面胜利,还得付出千百倍的努力。我们要继续敢抓敢管,不怕碰硬,敢于得罪人,切不可有丝毫松懈,切不可半途而废。
    二是标准不改。严厉查处违法建筑,坚决遏制抢建现象,是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重要前提。对于城中村改造,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没有一个科学的、权威的、可操作性强的规划作为指导和准则,城中村的改造就无法形成积极的整体效益,就难以适应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能面对来自各个方面的利益诉求,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这个过程,是考验干部、提高执政能力的过程,也是提升市民素质的过程。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随意降低标准,不能做有损于城市长远发展利益的事,决不能为了某一部分人的利益而迁就、让步,浪费宝贵的城市空间资源。 
    三是目标不变。去年10月的全市动员大会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近期目标,是从当时开始,一年内必须完成三项任务。这三项任务,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一定要确保如期完成。对于在建和新建的违法建筑,必须有一栋拆一栋,使违法建筑的抢建势头得到根本遏制,全市不再出现新的违法建筑。对于插花地内危险边坡和全市国有预留地、待建地、街道两旁绿化用地上的违法建筑,也要确保全部清拆完毕。要认真吸取去年长排村危险边坡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的深刻教训,绝不能再出现悲剧重演。今年我们还要按照目标要求,完成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迅速付诸实施,每个区都要有若干处正式动工,形成全局动起来的态势。
    李鸿忠市长还就提高报建审批效率、抓好城中村改造试点等具体问题提出了要求。
市领导许宗衡、吕锐锋、闫小培,以及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摘录《深圳特区报》略有修改)

 
设为主页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深圳市规划局     技术维护 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深圳市规划局   地址:深圳市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  邮编:518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