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按规划有序实施,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的综合质量,龙岗区在旧城改造项目专项规划监管工作中采取了以下四条举措:
一是坚持产业第一的发展思路。规划中注重把旧改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结合起来,使旧改的规模和进度切合产业发展的需要。通过改造促进产业提升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村民旧房的改造,吸引有实力的开发商参与实施,把旧村改造成有足够社区活动配套设施的住宅区;对原有旧厂房的改造,不主张都改成商品房住宅楼,而是优先结合引进现代服务业的骨干项目、高科技项目、物流项目、大型专业批发市场、连锁经营项目以及文化体育设施等,促进全区良好的经济效应循环。
二是坚持高起点规划。改造项目的专项规划用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须由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招标设计;规划用地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在多个规划设计方案中通过专家评审后筛选确定,确保规划高档次,改出精品,真正改善城市整体形象。
三是实行成片规划改造。坚持统一规划、调整布局、成片推出的原则,成片区地推出旧改项目,吸引开发商对城中村成片规划改造拆建,不搞零星改造,不搞单家独院和一户一栋。
四是确保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改造项目规划始终把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改造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做到先保证配套,后实施改造,确保基础设施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姚春晖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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