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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将形成系列成果
 
 

    深圳城中村形成、发展的历史几乎伴随了特区城市建设的全过程,由于前后经过了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至今城中村的建设规模已经非常庞大,造成的问题非常广泛,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城市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涉及到的利益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因此,城中村改造也就不可能是一项单纯的工作。为了对城中村改造的规划管理等工作进行较为全面的规范,本次进行的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将编制形成下述5项互相配套、互相补充的系列成果:
    一、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是指导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确定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原则和目标,对各项主要任务做出总体部署,明确对改造的范围、模式、规模、功能等重大问题的规划引导,并对改造的保障机制提出总体要求;
    二、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中长期(5年)计划:对全市各区5年内城中村改造的规模、时序及主要改造项目等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城中村改造计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及建设用地计划、土地供应计划的关系;
    三、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对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成果构成等制订统一的技术规范,作为各具体的全面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规范性技术依据;
    四、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规划指引:是各具体改造项目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指引性技术依据,将结合各种类型城中村及各种改造模式的特点,根据相关城市规划,对各地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提出分类的规划指引,并对部分重点村提出较为详细的指引;
    五、《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规定》(暂名):目前我市已出台《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和《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考虑进一步修改完善《暂行规定》和《实施意见》,对一些条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形成《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规定》。(顾正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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