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目标
1 、实现土地开发由外延式的扩展向强调土地利用效益挖掘内涵式的方式转变;
2 、宝安中心区的建设,应为中心功能区周边的建设提供相应的功能配套,并与其它片区统筹协调发展;
3 、老城区和工业区的改造,应有利于组团的功能结构的调整。旧村的改造应以维护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的平衡为前提,综合考虑配套、交通、绿化、环境等问题,有步骤地向城市型居住用地及配套设施方向改造;
4 、东片区应通过用地功能的调整和福永南老城区的改造,强化为机场综合配套的服务功能,增强用地储备和用地弹性;
5 、结构调整中,应强化城市综合配套设施功能;
6 、 加强公 共绿地建设,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第二十七条 规划区范围总用地 162.1 平方公里,包括城市建设用地、限制区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三大类。规划区城市用地汇总表和土地利用平衡表见附表 1 、附表 2 。
第二十八条 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和代码采用《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所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九条 各项用地规划
1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 2229.04 公顷 ,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26.43% 。
居住用地在开发新区的同时,必须对现有老居住区、城中村、旧村和旧工业区进行改造,提高居住质量,完善居住配套,强化环境景观的塑造,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居住需求。规划居住用地强化如下几方面内容:
( 1 )围绕轨道站点规划建设高密度住宅区:高效利用城市轨道交通的便捷性,围绕轨道交通主要站点进行功能的合理空间组织,在新安站、宝安中心站、宝体公园站、坪洲站、西乡站等站点部位布置一些商业服务设施,在周围的步行距离范围内,安排较高密度的住宅区。
( 2 )充分利用山海资源建设部分高 标准 居住社区:建设尖岗山高尚居住区和滨水型现代化住宅区。
( 3 )在城中村、旧村、旧居住区和旧工业区的改造中防止改造的自发和无序进行,加强规模控制与环境引导,注重本土文化的塑造。重点改造地区为新安老城的城中村和工业区、西乡和福永的旧村及中心 地 区工业用地。
居住用地分为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居住与商业混合用地和四类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地块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可兼容政府社团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公益性设施用地。
2 、政府社团用地
规划政府社团用地 763.48 公顷 ,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 9.05% 。
( 1 ) 行政 办公用地:在宝安新中心区建设新的区级行政中心,提升组团综合服务功能;在福永中心区和黄田、钟屋 地区 规划部分为深圳国际机场综合配套的行政服务中心;在固戍片区规划部分为港口配套服务的行政 办公 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 95.28 公顷 。
( 2 ) 教育科研用地:一方面通过新区建设,配套高标准的教育设施用地,另一方面通过旧城改造,扩建现有学校规模和增加新学校,将学校的配套建设纳入旧改的强制性规划要求,在集中成片的改造中应优先考虑学校的设置。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464.17 公顷 。
( 3 ) 文化娱乐用地:包括展览、广播电视和文化活动等用地。会展用地主要集中在宝安新中心区和福永中心区;广播电视主要集中 在 宝安新中心区;文化活动用地分为三级布局:市级——布置市级海洋馆和古墓遗址博物馆;区级——布置在宝安新中心行政中心区;片区级主要服务于城市新区、 宝城 旧城区、固戍片区和福永片区四个片区。规划文化娱乐用地 88.63 公顷 。
( 4 ) 体育用地:规划在宝安体育中心、西乡碧海中心区、福永体育中心 地区 等规划 5 处体育用地,面积为 62.34 公顷 。
( 5 )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街道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19 家,用地面积 45.62 公顷 。包括综合性医院和专业性医院以及大型门诊部。重点建设宝安区新血站和宝安区中心医院。
( 6 ) 其他设施用地:包括宗教设施用地 0.49 公顷 ,社会福利用地 3.62 公顷 ,口岸设施用地 3.33 公顷 。
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用地主要围绕新旧两大中心和轨道交通沿线展开,形成小区配套商业为点、沿街商业为带、商业中心为面的商业网络。新的金融业用地主要集中在中心区,是 CBD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布置在商业中心区和行政中心区。为增强新的行政中心片区的 CBD 特征和综合服务功能,将旅馆业用地规划在宝兴路和宝华路。
北部机场综合服务区利用福永南片区的改造形成两处集中的商业服务业用地,重点规划为大型高档商业性办公用地、服务业用地和旅馆业用地。
规划的商业服务业用地 674.47 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8.0% 。
4 、工业用地
根据集约经营城市的指导思想,规划将现状工业集中到三大园区:
( 1 ) 固戍工业园,与前海物流形成一个相对完整和独立的产业链条,配套相应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增强对投资企业的吸引力;
( 2 ) 尖岗山高科技园和留学生创业园,实现与南山区的高科技产业的协同,重点进行高科技的产学研工作;
( 3 ) 福永工业园,置换福永老城区工业用地,形成以高新产业为主的工业区。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 695.7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8.25% 。固戍片区的港后工业用地的发展应具有一定的兼容性,可兼容仓储等物流功能用地,增加该地区的弹性发展要求。鼓励广深公路两侧的工业用地逐步向第三产业用地功能转换。
5 、仓储用地
规划结合深圳国际机场和大铲湾港区的开发将仓储用地主要布置在固戍片区,使工业、航空物流业、码头能共同使用。仓储用地主要位于限制区内,城市建设用地内仓储用地 45.23 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54% 。
6 、对外交通用地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内的对外交通用地 1223.18 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4.50% ,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用地、长途客运站用地和机场用地。
7 、道路广场用地
组团由快速路、干线性主干道、普通主干道和次干道构成完整的道路交通体系,主要通过高速公路、快速路和干线性主干道与周围地区有机联系。规划道路广场用地 1504.43 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7.84% 。包括道路用地、广场用地和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8 、绿地
绿地主要为居住区级及以上级别的公共绿地,包括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和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两大类别,规划绿地面积 1009.03 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1.96% ,其中公共绿地 622.08 公顷 ,生产防护绿地 386.95 公顷 。
9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284.3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3.37% 。其中,供应设施用地 68.63 公顷,交通设施用地 79.37 公顷,邮政、电信设施用地 7.77 公顷,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92.09 公顷和殡葬设施用地 36.50 公顷。
10 、特殊用地
保留组团现状军事设施用地,用地面积 4.34 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