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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原则

第八条   城市建设目标

•  城市建设目标

1 、有效保护东部资源,稳步推进城市建设,使东部生态组团成为一个生态新城,滨海旅游新城,和谐发展的示范新城。

2 、完善城市功能,合理布局城市用地,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城市更新。

3 、逐步完善以葵涌为组团城市功能中心、以大鹏为旅游服务中心、由北向南逐级递进、城区与旅游区相辅相承的空间结构。形成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功能布局,为组团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空间基础。

4 、实现对土地资源的有效控制、有机整合、有序开发。逐步改善用地散、功能杂的状况,实现土地的集中、集约利用。切实保护农业用地,水源保护等各类生态用地。

5 、以旧村城市化改造带动组团居住形态由村镇型向城市型居住转变,改善组团居住环境质量,营造宜居空间。

6 、全面提升地区配套服务和市政设施水平,为旅游产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完善、高效的城市设施:

( 1 )建设由公路、航运、直升机等构成的全方位、多选择、安全、快捷的客、货运交通体系,逐步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和提高服务水平。

( 2 )建立现代化、全方位、全天候、快捷便利的通信网络,建立旅游信息服务平台。

( 3 )建立可靠的水源、能源供应体系和防洪(潮)排涝体系。集约利用水资源,有效保护自然环境,鼓励中水回用和海水、雨洪利用,创建节水型城市组团。

( 4 )提供可满足科研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的公共设施。

7 、创造优美的亚热带滨海城市环境,提供舒适的休闲空间,为旅游发展提供优良的空间载体。

( 1 )保护并开发生活岸线,营造亚热带海滨城市风光。

( 2 )有效管理非建设用地,在城市建设区外部营造青山绿水的自然风貌。

( 3 )配置多样化的郊野公园、海岸公园、城市公园,布置沿路、沿河、沿海岸富有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

8 、为创造具有现代文明特征的新城区提供充足的基础设施与环境保障。

( 1 )建设具有国际或区域影响的大型文化、体育、娱乐、会议、旅游服务设施。

( 2 )吸收中外优秀文化,不断创造富有滨海特色景观,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城市景点、标志性功能区及建筑、广场、街景等空间景观要素建设。

( 3 )保护城市环境资源,逐步实现现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形成具有东部生态组团特色的南国海滨现代化国际性城市风貌。

 

第九条   规划原则

1 、生态优先原则

生态优先原则是东部生态组团分区规划建设的首要原则,从规模控制到发展模式都应当以环境容量为前提条件,以是否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为第一衡量标准。对城市用地的发展加以科学的控制,尽量维持自然山体形态、原有植被与水系,保持本地区持续的生态环境优势,进而以生态型产业发展带动地区环境建设综合质量的提升。

2 、突现特色原则

“山.海”是东部生态组团的特色资源,旅游是东部生态组团的特色发展产业,“生态”与“旅游”的特色理念将指导并深入影响组团城市化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秉承组团发展的特色化原则,规划逐一对组团内各发展片区,从区域职能,旅游、服务、地产、环保型工业、高新技术研发以及绿色农渔等多样化产业选择与组合,发展规模等角度制定片区的特色发展定位。

3 、明确可行原则

东部滨海地区的城市化发展形势是迫切的,配合深圳市快速城市化工作,编制一个合法明确而又可操作性强的整体规划是当务之急,也是弥补目前东部地区已编相关规划缺乏刚性控制原则的现实需要。规划应从开发原则、空间定位、方向定位、开发模式、运作机制等方面指导东部生态组团建设,并提供统一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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