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公共设施规划原则
1 、完善东部生态组团城区的城市功能;
2 、提升组团旅游区的服务水平,丰富旅游内容;
3 、分级配置,层层落实。
第三十三条 商业及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东部生态组团的商业设施可以分为以本地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内向型商业设施和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外向型商业设施,内向型商业设施以超市等生活用品。内向型商业设施,向葵涌和大鹏片区集中,外向型商业设施结合旅游服务特色安排于各旅游区,形成葵涌中心区、大鹏中心区、新大为第一级,以溪涌、龙岐湾、下沙、南澳四个次区级商业中心为第二级,以沙鱼涌、官湖、迭福、鹏城、桔钓沙、西冲、东冲居住区级商业中心为第三级的商业及旅游服务系统。
第三十四条 文化娱乐设施规划
为配合东部旅游发展规划增加和扩建文化娱乐设施。规划 5 处博物馆,其中 4 处属市级文化设施,包括东江纵队纪念馆、大鹏所城博物馆、鹏城民族博物馆和核能利用博物馆,大鹏华侨博物馆为区级文化设施。在葵涌片区新增区级综合文化中心 1 处、在西冲规划市级国际文化艺术中心 1 处、在龙岐湾片区新增居住地区级文化中心 1 处。
第三十五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为满足组团远期发展需求,在葵涌片区新增区级医院一所,取代现状的葵涌医院,大鹏华侨医院按照区级医院标准扩建。
第三十六条 教育设施规划
根据居住区级的配套要求,迁建现状不符合标准的葵涌小学,由于坝光整体搬迁,取消现状坝光小学,规划小学 8 所,新增 1 所,扩建 1 所,现状保留 6 所;规划中学 6 所,新增 2 所,其中葵涌寄宿中学为市级设施;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 4 所,其中葵涌 2 所,大鹏、新大各 1 所。新大九年一贯制学校的选址在下层次规划中确定。
第三十七条 体育设施规划
全面提升东部生态组团体育设施的数量与规模。在葵涌片区新增区级综合体育中心 1 处,配建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各一座;在新大新增市级野外生存训练中心 1 处。
第三十八条 公安消防设施规划
规划新增消防中队 3 个,葵涌、大鹏、水头沙各设 1 个。消防站选址在下层次规划中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