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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二条  规划目标

东部生态组团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是:以东部山体绿化资源为基础,建立布局合理、结构开放的、完整的绿地网络体系。 且结合东部生态组团的生态环境特点,制定相关的资源保护措施;针对东部生态组团的旅游发展需求明确旅游规划内容。 组团建设用地规划 绿化建设主要指标:绿化覆盖率 55 %,绿地率 40% ,人均公共绿地 15 平方米 。

第四十三条  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规划从市域生态绿地和建成区绿地两个层面对东部生态组团的绿地系统布局进行规划。在整体保持地区生态平衡前提下,规划不同功能片区间的生态廊道,合理配置片区内的城市绿地,建立东部生态组团从宏观到微观的立体布局结构。

第四十四条  市域生态绿地规划

东部生态组团的市域生态绿地由区域绿地、生态廊道、森林 / 郊野公园、海岸公园构成,是组团绿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区域绿地规划的首要原则是连续性,从而保证生态系统内部的联系和系统的完整性,促进物质交换,保证生物的多样性。

参照《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东部生态组团主要郊野公园和海岸公园分布如下:

森林 / 郊野公园 4 处:马峦山森林 / 郊野公园、坝光森林 / 郊野公园、七娘山森林 / 郊野公园、西冲森林 / 郊野公园。

市级海岸公园 2 处:葵涌海岸观光带状公园,排牙山海岸地质地貌公园。

第四十五条  建成区绿地规划

1 、城市公园规划

根据现状用地情况,结合山体、水域等自然条件建设溪涌、葵涌、下沙、迭福、龙岐湾、水头沙、新大、官湖等城市综合性公园八个,总用地面积 90.19 公顷 。

2 、生产绿地规划

在东部组团设置区域性花木贸易中心,充分利用农业结构调整建设开辟苗木供应基地,采取政府和市场培育相结合的方式经营苗木基地。以生产特色珍稀品种和优质苗木为主要方向,扩大花卉供应网点和批发、零售市场,并为丰富东部以及全市园林木植物品种提供有力的支持。

3 、防护绿地规划

规划在工业性用地和生活、旅游、服务性用地之间设置防护隔离带,并要求产业园区的主干道两侧设置绿化隔离带;在电厂等重大市政设施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

4 、道路绿化规划

高速公路:一级绿化路,道路两侧应各设 50 — 60 米 宽的绿带。绿化以防护功能与美化功能相结合。

快速路:一级绿化路,道路两侧各设 20 — 25 米 宽的绿带。

城市主干路:二级绿化路,道路两侧各设 10 — 25 米 宽绿带。

城市次干路:三级绿化路,道路两侧各设 5 — 14 米 宽绿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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