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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给水工程规划

第七十二条  用水量预测

采用人均生活用水量和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分类总和法进行用水量预测,并根据城市发展规模按《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中用水量指标进行水量复核。其中生活用水量指标240L/人。d,工业用水量80~90m3/ha。d,人均综合用水量1.00m3/人。d,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1.0万m3 /km2。 d。规划远期最高日用水量80万m3/d。

第七十三条  供水水源

优先利用本地水源,充分利用境外水源。规划区内2020年供水水库按97%保证率可供水量为0.25亿m3;中水、污水回用量0.08亿m3;东深供水四期改造完成后对龙城供水0.56亿m3/a;清林径水库通过扩建后年增加供水量0.52亿m3;东部引水网络干线供水龙岗中心组团:坪地0.49亿m3、龙岗0.72亿m3。

第七十四条  水厂建设

扩建中心城水厂,2010年供水规模达33万m3/d;猫仔岭水厂维持现状供水规模8万m3/d;扩建白石塘水厂,扩建后总规模14万m3/d;新建獭湖水厂,利用东部引水獭湖支线作为供水水源,供水规模22万m3/d;保留炳坑水厂,供水规模3.0亿m3;预留2020年以后用水量增加新增水厂用地,选址位于坪地年丰片区,占地约7公顷。规划区内供水水库作为调节水源,满足东深供水和东部引水检修期时水厂用水;松子坑水库作为獭湖水厂和炳坑水厂的蓄水调节水库。水厂出水水质应符合深圳市水务局2004年3月颁布的《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目标》。

第七十五条  管网建设

消防给水和生活给水、工业给水共用同一管道系统,管网按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设计,供水水压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32m的要求。

规划给水管道沿道路敷设,呈环状布置。路幅宽不大于40m时,单侧布置给水管;路幅宽大于40m时,两侧布管,最小管径不低于DN200。

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的管道上安装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大于120米;采用室外低压制消防供水,即保证消防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米(从地面起);本规划区同时发生火灾次数按2次计,一次火灾用水量为45L/s。

第七十六条  节约用水

以节水为本,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全方位节约水资源,发挥有限水资源的最大效益和潜力。

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水体保护、水土保持,涵养水源,有计划地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建立新水源。

大力发展节水型经济,提高工业用水重复率,降低工业用水万元产值耗水量。

积极推广新型节水器具,将废水回用于绿化、浇洒道路、农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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