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条 气源规划
龙岗中心组团规划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
结合广东省 LNG 工程的实施计划 , 本次规划近期完善龙岗迴龙埔气化站 , 兴建坪地、龙城、宝龙天然气调压站。
第九十四条 天然气
中心组团 LNG 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建设项目有 :
龙岗中心组团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建设( 2004~2005 年):不建调压站,兴建城市中压燃气管道。
龙岗中心组团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建设( 2006~2010 年):建设龙岗中心城、坪地调压站。
龙岗中心组团天然气转换工作按《天然气工程》初步设计安排在 2006 年至 2010 年期间,具体转换工作按市燃气集团要求统一行动。
LNG 高压、次高压管线路由和场站选址已和城市规划用地协调,并与设计部门协商解决。
龙岗中心组团规划建设天然气调压站两座,另规划宝龙工业城抢险信息中心一处 :
龙城 : 占面积为 10000 平方米 , 高中压调压站计算流量为 15166Nm 3 / h, 并设抢险信息中心,选址已落实。
坪地 : 占地面积为 5000 平方米 , 高中压调压站计算流量为 4704Nm 3 / h ,并设抢险信息中心,选址已落实。
宝龙工业城:燃气抢险信息中心一处,占地 5000 平方米 ,选址已落实 , 服务于宝龙、碧岭及周边片区。
第九十五条 成品油管线
广东省成品油主干管线从东莞市经龙岗中心组团坪地区域进入东部工业组团,成品油主干线主要沿市政走廊敷设。成品油管线路已和城市规划用地协调。
第九十六条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中心组团内龙岗北部有燃气集团公司的迴龙埔储配站(也称迴龙埔气库),罐容积600m3,另有龙岗同乐村的同乐气库,罐容120m3,可满足中心组团内瓶装供气需要,因此,中心组团内不需要再建新的储备站。
龙岗区现有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的贮罐总量为163020m3,储存能力约为81500吨。
第九十七条 气化站
规划近期保留中心城气化站, 待广东LNG一期工程第二阶段建设中心城调压站后再停止使用液化石油气气化站, 保留液化石油气灌瓶功能。
规划近期保留现状建成的瓶组气化站6座,待天然气置换后停止使用。
本次规划范围不再建设区域性液化石油气气化站。
坪地、龙岗街道办较偏远地区由于城市燃气管网未形成,居民住宅区和工业用气大户可考虑建设瓶组气化站作为过渡气源,瓶组气化站选址、设计应符合有关设计规范。
第九十八条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规划
龙岗规划五处瓶装供应站,坪地规划四处瓶装供应站。
第九十九条 汽车加气站规划
龙岗中心组团规划汽车加气站五座。
第一百条 输配工程
以液化石油气为气源的燃气管网设计为中压A级(实际运行采用中压B级)一级管网系统。液化石油气出站压力为0.07MPa,管道末端压力不小于0.03MPa;
以天然气为气源的城市燃气管网采用高压输气、中压配气的高——中压两级管网系统。高压管网起点压力(门站出站压力)为4.0\1.6 Mpa,中压干管起点压力(高中压调压站出口压力)为0.3MPa,中压干管末端压力(小区中压管网起点压力)为0.15MPa,中压管网末端压力不小于0.05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