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功能定位
1. 龙岗中心组团的功能定位是:深圳市核心城区的组成部分,东部发展轴的综合服务中心。
2. 重点发展产业: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先进工业等为主体的产业。
第十一条 人口控制规模
龙岗、坪地 2003 年底现状人口为 50.71 万人,其中户籍人口 7.91 万人,非户籍人口 42.80 万人。规划期内应控制人口总量,增强人口素质,增加户籍人口比重。规划至 2020 年龙岗中心组团人口控制规模为 74 万,其中户籍人口 15 万人,非户籍人口 49 万人。 ( “当量人口”是从需求意义上将暂住人口折算成相当于户籍人口需求水平的人口,通过计算和确定暂住人口的“需求当量折算系数”,将暂住人口按照系数折算成标准的“需求当量人口”,简称“当量人口”。 )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113.5 平方米。
第十二条 用地控制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 195.88 平方公里,至 2003 年底,现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 63.16 平方公里,规划至 2020 年组团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 83.98 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