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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条  绿地系统规划

龙岗中心组团的城市绿地系统以块状、契形绿地分隔城市功能组团,道路绿网相互联结,各类绿地均衡配置,山林、湖、海岸绿化带渗透分隔与包围城市组团,形成既统一又相对独立的各具特色的组团城市绿地系统。组团的城市绿地系统由市域生态绿地、建成区绿地等两部分组成。

第四十一条  大型区域绿地规划

城市绿带主要由自然山体、大面积水域和农地 / 园地构成,它是城市绿地生态系统的主体骨架,属于城市生态系统中的最高层次。依据自然山体、大型水体、成片农业区的空间走向、分隔状况以及类型的不同,在龙岗中心组团内布局 5 号绿带,由清林径水库 - 白石塘水库 - 坪地东 - 松子坑水库构成。

第四十二条  大型生态绿廊(生物通道和城市大型通风走廊)规划

为了保持生态绿地系统的整体连续性,规划建设 3 条大型生态绿廊和生物通道,这些廊道一般控制宽度 1000 米 以上,这些生态廊道与大型区域绿地一起,共同构成了龙岗中心组团的绿色生态屏障主体。

1 、龙岗绿廊:位于综合服务区与高科技工业区之间,充当功能区之间的隔离带。

2 、坪山 - 龙岗绿廊:利用现有的南北向市政高压走廊将 5 号 7 号绿带联系起来。并充当龙岗中心组团与东部工业组团的绿化隔离带。

3 、龙岗河滨水绿廊:用于连接城市大型绿带的生态性绿廊,河道两侧营造 10 -30 米 宽林带。

第四十三条  郊野公园

规划郊野公园四处,分别为清林径郊野 ( 森林 ) 公园、黄竹坑郊野公园、松子坑郊野 ( 森林 ) 公园、坪地郊野公园。

第四十四条  城市公园规划

城市公园:充分利用自然山体,开敞绿地,建设城市公园和运动公园,满足居民对运动和休闲活动的空间需求,规划建设城市公园共 8 处:

龙岗体育公园:位于龙城西区,结合奥体中心规划,建设成为以体育运动为主的休闲场所。

龙岗余石岭公园:位于龙城龙翔大道北侧,已有专门规划,工作重点在抓紧建设。

龙岗龙城公园:建设应以生态为主,保留自然特色。

龙岗龙园:位于龙岗街道办龙平路北侧,建设成为以客家风情为特征的主题式公园。

八仙岭公园:位于龙岗街道办爱龙路北侧,已有专门规划,工作重点在抓紧建设。

龙岗植物园:位于龙城宝荷路以北,将该公园规划为园艺公园,为深圳市举办国际园艺节创造条件。

坪地公园:位于坪地街道办龙岗河北侧,结合龙岗河的改造将该公园建设成为以自然为主的滨河公园。

坪地鹤鸣山公园:位于坪地街道办鹤鸣山,通过开辟登山道,将山顶平整区域建设成为附近居民运动与休闲场所。

第四十五条  社区公园规划

社区公园是指为市民提供户外休养、保健、娱乐、运动、游戏、观赏、教育等面积大于 500 平米以上(最小边长 25 米 )的集中、开放式绿地(原深标 2000 平米),是城市公园体系的最基干组成部分和市民就近的休憩空间,也是达到绿地系统规划目标 30% 的绿地率和 45% 绿化覆盖率的重要保证,它对应于都市基干公园,满足市民日常的居住、购物和休闲的需求。

考虑到人的体能限制和居民的休憩活动需求,社区公园的布局必须按 500 -1000 米 的出行半径进行均匀、合理地进行规划,保证居民就近享受公园绿地。具体情况分为以下4 种情况:

1 、居住区类:

1 )配置标准

居住区类的社区公园按照居住区规划规范,对应“居住区 --- 居住小区 --- 组团”规划结构,邻里公园: 2000 平米,片区公园: 10000 平米,每一地区(四邻里住区)一处,出行半径 1000 米 。

2 )功能设置

----- 以儿童、幼儿老人为主要利用对象,充分考虑“人本”精神,体现对儿童、老者等弱势群体的关怀。功能设置应该包括供儿童利用的游戏广场区和供幼儿利用的游具区两大部分。幼儿利用空间的附近,一般设有一定规模的休息区,此区主要由广场、秋千、滑梯、砂坑、坐椅、植栽和公共洗手间等设施构成。

----- 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结合:增设一些必要的群众性体育设施功能。

3 )绿化指引

居住区类社区绿地最小面积为 2000 平米,居住区类社区公园绿化应提高绿量,乔木的绿化覆盖率》 65% ,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

2 、商业、办公区类:休息功能 + 生态功能

1 )配置标准

商业区类社区绿地最小面积为 250 平米,最小边长应》 20 米 。

2 )功能设置:满足于购物人群和流动人群的休憩需求,园林设计醒目易识别、方便到达、遮阳,并提供相应的休息设施。

3 )绿化指引

乔木 + 硬地铺设相结合,乔木绿地率》 65% 。

3 、街旁绿地类:

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结合:增设一些必要的群众性体育设施功能和雕塑。主干道(次干道)级别以下宽度大于 16 米 ,长度大于 500 米 。绿化覆盖率》 85% ,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

第四十六条  附属绿地规划

1 、单位附属绿地绿化

工厂、机关、学校、部队等单位内部使用的绿地它们在城市绿地系统中分布广、数量大,是直接影响深圳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今后新建项目的绿地率要严格遵守《深圳市规划标准和准则》规定的各类标准,加强监督和管制力度。

2 、住宅区绿地绿化

今后新建住宅项目的绿地率要严格遵守《深圳市规划标准和准则》规定的各类标准,加强监督和管制力度。住宅区(小区、组团)地面停车场必须使用植草砖进行绿化,该部分区域不能作为小区绿地计入绿化覆盖率和小区绿地率中。

3 、道路绿化规划

道路是城市的骨架,也是构成城市绿地系统的骨架。城市景观很大部分是通过城市高速路、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的交通展示,通过道路绿化形成的绿网,把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联结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的城市绿地系统,起着游憩、美化、防护和生态诸功能的作用。

1 )交通型主干道绿化

强调绿化的防护性结构和车行时的连续性的动态与景观效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之间宜设有 > 8 米 宽的绿化分车带( 隔离绿化带 ) 。分车绿带主要种植乔木、灌木或绿篱,行道树绿带种植行道树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庇荫。人行道路侧设一定宽度的路侧绿带。对交通噪音和烟尘具有衰减作用;同时保证视线自由通畅,两侧互相透视。整条道路的绿化宜以街区分段作重复变化,使道路富于连续的韵律感。绿化路包括如下道路:

●高速公路:一级绿化路,道路两侧应各设 50 — 60 米 宽的绿带,如机荷、深汕 2 条高速公路。绿化以防护功能与美化功能相结合。

●快速路:一级绿化路,道路两侧各设 20 — 25 米 宽的绿带。如:龙岗快速外环等。

●城市主干道:二级绿化路,道路两侧共设 20 — 50 米 宽绿带。

●城市次干道:三级绿化路,道路两侧共设 10 — 28 米 宽绿带。

2 、生活型道路绿化规划

将生活性干道和支路,通过种植双排、三排行道树等方式,构成一个完整的网络系统。林荫路道路断面特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较宽的绿化分隔带 ( 如≧ 16 米 ) ,中央分隔绿带主要布置成装饰性绿地,点缀具有南国植物景观的树种及观赏性的地被植物;机非分隔绿带和路侧绿带,宜采用乔木、绿 ( 花 ) 篱或乔灌地被相结合绿化形式;行道树绿带应选好冠大荫浓的乔木,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道遮荫,创造出浓荫护夏、花繁叶茂、环境清新、尺度亲切怡人和富于吸引力的城市优美的风景线。

3 、商业区内部的支路绿化

应服务于宜人的步行空间建设,强调“街”的概念,以一排行道树为佳,配合悬挂式花篮、花球等园艺,形成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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