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城市更新目标
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整治道路交通,提升城市综合发展实力,重塑城市形象。
第三十九条 更新措施
1、统一规划,总体平衡,合理布局和完善城市总体功能,高标准的改造整合城市建设用地。
2、改造方式遵循整体开发制度,分期分批,循序渐进。
3、应重点改善片区生态环境、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增强防灾能力。
4、充分利用现存设施,合理改造更新旧区。
5、注重社区环境和文化建设,构筑文明、安全、卫生的新型社区。
6、对建于改革开放初期,建筑密度大,质量差,基础设施不配套的旧村、旧区进行整体成片改造。
7、建筑质量好、布局规整的多层建筑,应部分拆改,加强配套,改善环境。
8、根据旧村的建筑质量和公共设施规模,实行整体改造,通畅区内道路,加强停车、绿化等配套设施,塑造整体商贸环境。
第四十条 重点更新片区的划定、范围
1、沙井中心区西片区,面积为649.91公顷
该片区毗邻未来组团中心,现状为工业用地、村宅用地。工业建筑以2-3层厂房为主,建于八十年代,质量较差。逐步搬迁部分工业厂房,村宅用地,用地功能将改为政府社团用地、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等,成为中心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居住用地用于发展房地产业,形成居住社区。
2、沙井中心区东片区,面积为269.80公顷
现状为村宅用地。规划将调整为居住用地、政府社团用地。
3、松岗中心片区面积为141.19公顷
规划将工业用地更新功能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构成组团松岗次中心区的组成部分。
4、松岗中心东南片区,面积为238.49公顷
现状以工业用地、村宅用地为主。规划功能调整为居住用地及公共设施用地,作为次中心区的配套公共设施。
5、沙井中心南片区,面积为354.44公顷
紧邻沙井中心,且靠近轨道沿线和宝安大道,现状工业、村宅混杂,工业用地居多。规划将原有的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及公共设施用地,使组团级商贸居住用地相对集聚,更具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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