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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给水工程规划

第六十七条 用水量预测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和《给水工程规划规范》提供的用水量指标,生活用水量采用240L/人•d、工业用水量采用90m3/hm2•d,商业服务业用水量采用170m3/hm2•d、政府/团体用水量采用130m3/hm2•d,预测2020年中部物流组团最高日需水量为85万m3/d,服务人口98万人。
第六十八条 供水水源
中部物流组团内的地下水和地表径流均不能作为供水水源;除雁田水库外,各现状供水水库水质良好,有一定的可供水量,可作为供水水源。但从供水规模角度考虑,水库供水并不能满足组团内的需水量要求。因此,供水水源还应主要依靠境外引水工程中的东深供水工程及其龙观北线引水和东部引水工程的东部供水网络干线加以解决。水库蓄水主要作为东深供水工程每年12月份30天检修期和东部引水工程每年3月份20天检修期的补充水源。
第六十九条 水厂规划
规划中部物流组团2020年共设水厂9座,总供水规模达85万m3/d,供水水质达到深圳市水务局2004年3月颁布的《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目标》,其中:
1、2020年平湖共设水厂两座,总供水规模为20万m3/d。
1)苗坑水厂,供水规模扩建至10万m3/d,水源为龙观北线引水、苗坑水库和甘坑水库。
2)鹅公岭水厂,供水规模扩建至10万m3/d,水源为龙观北线引水和雁田水库。
2、2020年横岗共设水厂三座,总供水规模为30万m3/d。
1)塘坑水厂,供水规模缩小至5万m3/d,水源为龙观北线引水和塘坑水库。
2)南坑水厂,供水规模扩建至15万m3/d,水源为龙观北线引水和雁田水库。
3)荷坳水厂,供水规模扩建至10万m3/d,水源为东部供水网络干线和铜锣径水库。
3、2020年布吉共设水厂四座,总供水规模为35万m3/d。
1)沙湾水厂,保持现状8.0万m3/d,水源为东深供水和深圳水库。
2)沙湾二水厂,供水规模扩建至15万m3/d,水源为东深供水和深圳水库。
3)南岭水厂,新建供水规模4.0万m3/d,水源为东深供水和深圳水库。
4)李朗水厂,新建供水规模8.0万m3/d,水源为龙观北线引水。
第七十条 给水管网规划
组团内配水管网布置呈环状,以提高供水安全性和可靠性,最不利点服务水头不小于0.32MPa。规划管道均沿城市规划道路敷设,道路路幅大于40m时,给水管道采用双管双侧布线;道路路幅小于40m时,给水管按单管单侧布置。
消防给水管与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合并为一个系统,采用低压供水,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m(从地面算起)。室外消防用水量由消火栓供给,消火栓沿规划道路布置,间距不大于120m。
配水管网按远期最高日最大时流量进行设计,并按最高日最大时流量加消防流量、最不利管段发生故障两种工况进行校核,管道的敷设分期分批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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