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条 雨水流量计算
雨水规划设计流量按深圳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设计雨水重现期:一般区域采用P=1年,涝区P=3~5年,重点区域P=2~5年。
第七十六条 雨水工程规划
依据规划区地形、河流分布特点及现有排水干渠分布情况合理划分排水区域。加快境内河道的疏通整治,降低雍水,提高排洪标准。建成区近期保留现有的排水管道,远期逐步改线沿道路下布置成暗管渠,使排水管渠坡向、标高、排水能力满足排水要求。雨水就近排入主干渠或直接进入水体,尽量顺坡敷设管道,减少管道埋深。
第七十七条 雨水管网布置
雨水干管布置以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及就近排放为原则。干管、支管确定由河渠位置、地形和雨水流量确定。
路幅宽度不大于40米时,单侧布管,根据需要也可双侧布管,路幅宽度大于40米时,双侧布管。单侧布管时,雨水管宜布于道路的东南侧。除雨水口连接管处,雨水管最小管径为DN600。
第七十八条 防洪工程规划
1、防洪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划区属于等级为Ⅲ类的中等城市,规划区防洪标准按五十年一遇设计。
2、洪峰流量计算公式
小流域汇水面积洪峰流量的计算方法有推理公式法和地区经验公式法。本规划洪峰流量的计算采用《广东省暴雨径流查算图表》中推荐的小流域汇水面积推理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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