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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原则

第八条 城市建设目标
1、 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建设质量,推动特区内外城市发展的一体化,即经济、社会、城市空间的一体化,实现城市持续性发展;
2、 按照现代化城市标准进行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推动组团第二、三产业的发展;
3、 提高组团城市化水平,实现组团城市化质量上规模、上档次,全面实现中部物流组团农村城市化。
4、 保护城市环境资源,逐步实现城市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建成环境优美、富于特色的生态型现代化城区。
第九条 规划原则
1、 产业发展一体化原则:实现区域产业发展,形成一个优势互补、合理分工、协调发展的产业合理布局体系;
2、 空间结构一体化原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空间依托和表现形态,是区域社会经济高效、有序发展的必然结果;
3、 城市建设一体化原则:重点推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建设,提升组团内各片区城市建设质量,改善城市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塑造城市特色。
4、 规划延续性和维护规划权威性原则:本次规划必须遵循总体规划,保持规划基本政策的延续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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