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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条 绿地系统规划目标
整合组团城市绿地系统结构,完善各层次绿地布局体系的规模、布局和职能。至规划期末实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31平方米,绿地率35%以上,绿化覆盖率40%以上。
第四十一条 绿地系统分类
规划依据《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将组团绿地分为市域生态绿地和建成区绿地两大系统。市域生态绿地分为区域绿地、生态廊道、森林/郊野公园;建成区绿地分为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道路廊道。
第四十二条 大型区域绿地规划
城市绿带主要由自然山体、大面积水域和农地/园地构成,它是城市绿地生态系统的主体骨架,属于城市生态系统中的最高层次。依据自然山体、大型水体、成片农业区的空间走向、分隔状况以及类型的不同,在中部物流组团内布局三、四号绿带,三号绿带内由苗坑水库—黄牛湖水库—三联水库构成。四号绿带内由铜锣径水库—塘坑水库水—龙口水库构成。
第四十三条 大型生态绿廊(生物通道和城市大型通风走廊)规划
为了保持生态绿地系统的整体连续性,规划建设2条大型生态绿廊和生物通道,这些廊道一般控制宽度1000米以上,这些生态廊道与大型区域绿地一起,共同构成了中部物流组团的绿色生态屏障主体。
1、平湖绿廊:位于平湖与观澜之间,作为功能区之间的隔离带。
2、平湖—布吉—横岗绿廊:位于平湖、布吉与横岗之间,将三号与四号绿带联系起来,并充当相互之间的绿化隔离带。
第四十四条 郊野公园
规划郊野公园三处,分别为分别是马恋山郊野(森林)公园、梧桐山郊野(森林)公园、银湖郊野(森林)公园,控制面积32.36平方公里。
第四十五条 城市公园规划
城市公园:充分利用自然山体,开敞绿地,建设城市公园和运动公园,满足居民对运动和休闲活动的空间 需求,规划建设城市公园共20处:
第四十六条 社区公园规划
社区公园是指为市民提供户外休养、保健、娱乐、运动、游戏、观赏、教育等面积大于500平米以上(最小边长25米)的集中、开放式绿地(原深标2000平米),是城市公园体系的最基干组成部分和市民就近的休憩空间,也是达到绿地系统规划目标30%的绿地率和45%绿化覆盖率的重要保证,它对应于都市基干公园,满足市民日常的居住、购物和休闲的需求。
考虑到人的体能限制和居民的休憩活动需求,小区公园的布局必须按500-1000米的出行半径进行均匀、合理地进行规划,保证居民就近享受公园绿地。具体情况分为以下4种情况:
1、居住区类:
1)配置标准
居住区类的小区公园按照居住区规划规范,对应“居住区--- 居住小区---组团”规划结构,邻里公园:2000平米,片区公园:10000平米,每一地区(四邻里住区)一处,出行半径1000米。
2)功能设置
-----以儿童、幼儿老人为主要利用对象,充分考虑“人本”精神,体现对儿童、老者等弱势群体的关怀。功能设置应该包括供儿童利用的游戏广场区和供幼儿利用的游具区两大部分。幼儿利用空间的附近,一般设有一定规模的休息区,此区主要由广场、秋千、滑梯、砂坑、坐椅、植栽和公共洗手间等设施构成。
-----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结合:增设一些必要的群众性体育设施功能。
3)绿化指引
居住区类小区绿地最小面积为2000平米,居住区类小区公园绿化应提高绿量,乔木的绿化覆盖率》65%,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
2、商业、办公区类:休息功能+生态功能
1)配置标准
商业区类小区绿地最小面积为250平米,最小边长应》20米。
2)功能设置:满足于购物人群和流动人群的休憩需求,园林设计醒目易识别、方便到达、遮阳,并提供相应的休息设施。
3)绿化指引
乔木+硬地铺设相结合,乔木绿地率》65%。
3、街旁绿地类:
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结合:增设一些必要的群众性体育设施功能和雕塑。主干道(次干道)级别以下宽度大于16米,长度大于500米。绿化覆盖率》85%,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
第四十七条 附属绿地规划
1、单位附属绿地绿化
工厂、机关、学校、部队等单位内部使用的绿地它们在城市绿地系统中分布广、数量大,是直接影响深圳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今后新建项目的绿地率要严格遵守《深圳市规划标准和准则》规定的各类标准,加强监督和管制力度。
2、住宅区绿地绿化
今后新建住宅项目的绿地率要严格遵守《深圳市规划标准和准则》规定的各类标准,加强监督和管制力度。住宅区(小区、组团)地面停车场必须使用植草砖进行绿化,该部分区域不能作为小区绿地计入绿化覆盖率和小区绿地率中。
3、道路绿化规划
道路是城市的骨架,也是构成城市绿地系统的骨架。城市景观很大部分是通过城市高速路、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的交通展示,通过道路绿化形成的绿网,把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联结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的城市绿地系统,起着游憩、美化、防护和生态诸功能的作用。
1)交通型主干道绿化
强调绿化的防护性结构和车行时的连续性的动态与景观效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之间宜设有>8米宽的绿化分车带(隔离绿化带)。分车绿带主要种植乔木、灌木或绿篱,行道树绿带种植行道树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庇荫。人行道路侧设一定宽度的路侧绿带。对交通噪音和烟尘具有衰减作用;同时保证视线自由通畅,两侧互相透视。整条道路的绿化宜以街区分段作重复变化,使道路富于连续的韵律感。绿化路包括如下道路:
■高速公路:一级绿化路,道路两侧应各设50—60米宽的绿带,如机荷高速公路。绿化以防护功能与美化功能相结合。
■快速路:一级绿化路,道路两侧各设20—25米宽的绿带。如:东部通道等。
■城市主干道:二级绿化路,道路两侧共设20—50米宽绿带。
■城市次干道:三级绿化路,道路两侧共设10—28米宽绿带。
2、生活型道路绿化规划
将生活性干道和支路,通过种植双排、三排行道树等方式,构成一个完整的网络系统。林荫路道路断面特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较宽的绿化分隔带(如≧16米),中央分隔绿带主要布置成装饰性绿地,点缀具有南国植物景观的树种及观赏性的地被植物;机非分隔绿带和路侧绿带,宜采用乔木、绿(花)篱或乔灌地被相结合绿化形式;行道树绿带应选好冠大荫浓的乔木,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道遮荫,创造出浓荫护夏、花繁叶茂、环境清新、尺度亲切怡人和富于吸引力的城市优美的风景线。
3、商业区内部的支路绿化
应服务于宜人的步行空间建设,强调“街”的概念,以一排行道树为佳,配合悬挂式花篮、花球等园艺,形成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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