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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五十六条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建设生态城市为环境保护目标,各项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环境主题

环境目标

生物多样性

  • 保护和扩展生物多样性
  • 保护和扩大特别的栖息地和种群

  • 将水污染控制在不危害自然生态系统的水平
  • 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水环境功能区达标
  • 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不能受影响

固体废物和土壤

  • 减少污染,并且保护土壤质量和数量
  • 废物无害化达100%,逐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

空气

  • 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大气环境功能区达标

声环境

  • 减少噪声和振动

第五十七条 水环境治理 

1、 观澜河流域地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包括沿观澜河干流河道和主要支流(樟坑径河、长坑水库、岗头河、坂田河、上芬水库、茜坑水库、龙华河和白花河)河道两岸岸线分别向陆域纵深30米左右的范围,一级保护线沿河道上溯至二级保护区范围面积3.6平方公里。在此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存放任何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2、 观澜河流域地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包括观澜河干流(始于上游民治村河段)和主要支流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III 类;陆域范围包括观澜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河道两岸岸线向陆域纵深2000米左右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陆域范围,面积44.45 平方公里。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3、 观澜河流域地表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包括除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面积150.31平方公里。准保护区内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负荷。

4、 重点水环境污染源治理:严格执行环境审批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实行区域环境监测,对于流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应重点考虑观澜河流域水环境容量问题,考虑污染叠加对观澜河流域的水环境功能的影响。对流域内已经存在的重点污染源除严格按照1、2、3条执行外,必须严格落实环境监测制度,对排污单位实行定期监测,根据《深圳市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办法》对于观澜河流域水源保护区内严重的污染源或排放污染物对水环境破坏较严重的污染源,应责令其停产治理,对应限期整改的排污超标单位,按《深圳市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办法》、《深圳市排污收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开展公众参与及问券调查,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并影响区域居民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确实需要搬迁的企业应责令搬迁或停产。

第五十八条 大气环境治理

1、 工业大气污染源治理:实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限制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发展,对主要工业污染源定期定点实行大气监测。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控制区内大气污染工业。本规划区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对于2002年1月1日前建设的项目,污染源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一时段的二级标准;对于2002年1月1日后建设的项目,污染源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一时段的二级标准。

2、 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调整交通规划布局,提高城市道路行车速度,减轻汽车尾气污染和光化学污染,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隔离带,实行立体式绿化,推行建设绿色生态廊道。

3、 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大绿化和林业发展,特别是重要的生态绿地、隔离绿地、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多选择能净化空气的树种,推进城市绿化美化。施工工地必须达到规定的环保标准,坚决控制施工扬尘,加强道路交通扬尘的防治。

第五十九条 声环境治理

1、 保护规划区内居住区、学校、医院等主要声环境敏感点,使规划区噪声环境全面达到深圳市划定的噪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避免在交通繁忙路段建设住宅,规划确实需要建设的,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证明噪音污染没有超过限值。

2、 采取隔离、搬迁和工程技术等措施减少工业噪声;取消居住区、文教区和办公区内的噪声源;严格控制商住区和商业区的经营性噪声,加强停车场建设,疏导交通,开辟步行区。

3、 通过绿化减噪、开设缓冲区、路旁设置隔音屏、铺设低音路面等措施,尽量减少噪声的影响。

第六十条 固体废弃物治理

1、 顺应深圳市压缩式垃圾转运站的规划建设,逐步取代原有的垃圾屋,全面取消垃圾池,淘汰垃圾吊桶的收运方式。

2、 近期加快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杜绝垃圾随意堆积成丘,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现象。

3、 危险废物严格实行“六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交专业的收运队伍收运,集中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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