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城市建设目标与规划原则 |
第九条 城市建设目标 中部综合组团的城市建设目标为:经济繁荣、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社会和谐,高新技术产业集中的现代化客运交通枢纽和综合服务组团。 重点为六个主要方面: 1、 空间结构——基本形成适于组团长远发展的城市结构,即以二线扩展区为中心,凭借轨道交通建设整合沿线功能区,实现有序拓展、梯度推进的组团布局结构;强化规划的调控力度,促进中部综合组团内各片区间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2、 土地利用——转变土地粗放型开发建设模式,集约化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3、 中心体系——注重组团公共空间的建设,构筑有效率的中心体系; 4、 居住及产业发展——居住及产业作为城市重要功能在组团各街道办分别有不同侧重,形成特色的、差异的、和谐发展的空间组团; 5、 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高标准、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组团的综合功能提供完善、便捷的设施配套; 6、 环境特色——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提供舒适的生活空间。 第十条 规划原则 1、 统筹安排和协调发展原则 协调行政区界对组团综合统筹建设的影响,在整体发展中,强调功能、配套、交通、建设时序、物质空间环境等方面的高效统一,进行城市、产业等相关功能的整合与重组。 2、 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原则 对区域内有限的自然资源严格保护,对组团生态环境合理控制、改善和恢复,建立与全市生态控制系统相协调、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的生态体系,通过强制性生态控制策略和控制手段保障生态环境的稳定,在优化城市空间环境的前提下,实现城市化、现代化和产业化。规划中利用原有地形、水系,通过设计和控制手段,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完善提升以山水景观特征为主的生态网络体系。 3、 高标准建设原则 本组团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将按照特区标准配置基层服务设施,局部地区承担部分市级配套服务功能。对于组团内现状不同发展水平的各地区,规划提出有针对性的策略,以切实可行的控制、引导开发建设。 4、 用地功能弹性原则 土地是建设活动的载体,为使组团土地空间资源高效开发,部分用地功能具有弹性。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