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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第十一条 功能定位

1. 功能定位——特区综合服务功能拓展区,全市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客运交通枢纽。

2. 重点发展产业: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先进工业等为主体的产业。

(1) 制造业:突出华为、富士康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尽快形成支柱产 业,带动现有劳动密集型工业逐步向先进工业、信息业的转型过渡,形成一业为主,多业发展的经济结构;

(2) 仓储业:加大华南物流园与和记黄埔物流园配套基础设施投入,结合新深圳站轨道交通网络的建设强化全市仓储业发展;

(3) 服务业:加快商贸、教育、卫生、文体娱乐等配套产业的建设,为组团的发展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

第十二条 控制规模

1、 人口规模:规划区现状人口为73.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4.6万人,非户籍人口68.6万人,常暂比为1:14.9。规划期内应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增加户籍人口比重。规划至2020年组团人口控制规模为125万人,总当量人口规模100万人。

2、 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203.5平方公里,截止2005年,规划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83.0平方公里,规划2020年组团城市建设用地为120.9平方公里,生态控制用地61平方公里,规划限制区用地为21.6平方公里。

3、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13.37平方米,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20.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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