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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公共设施规划

第三十一条 规划目标 建设高效能的城市管理与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与深圳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发展目标和文化立市的基本策略相适应的中心明确、层次清晰、适当超前、均衡分布的公共设施体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生活和多样化发展需求。至2020年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政府社团用地占组团总用地比例的12.15%。

第三十二条 教育设施规划 现状中小学的配置基本满足现状要求,但存在结构布局问题。随着人口增长,特别是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增加,年龄结构的变化,学校配套压力将会很大。

1、 深圳市第五高级中学为市级设施,规划布置在观澜宝昌路西侧,第六高级中学位于坂雪岗龙颈坳地区;龙华职业培训基地布置在高峰水厂南侧。

2、 规划初中25所、小学40所和7所成人教育学校。

第三十三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目前的医疗卫生设施基本满足现状要求,按组团发展规划,必须增加市级的深圳市爱群医院(台商医院),用地4.6公顷,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床位600张,规划在二线扩展区内布置;其它综合医院12家。

第三十四条 文化娱乐设施规划 规划提出贯彻“文化立市”发展策略,为市级文化设施预留用地,集中设置“四个一”区级文化设施,结合各街道办文化传统特色设置片区级文化中心和多样化、大众性的社区文化活动场所。

1、 规划区级设施的博物馆位于龙华广场北侧;图书馆位于龙华广场西侧;音乐厅在龙华布龙路和和平路路口北侧布置;文化公园在龙华清湖布置;群众艺术类设施规划在新深圳站交通枢纽地区布置。

2、 文化站及文化中心:规划文化站13个,居住区级文化中心28个,图书馆6个。

第三十五条 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提出集中设置“三个一”区级体育设施和内容丰富的片区级体育设施,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充足的运动场所。

1、 二线扩展区布置市级体育发展中心,观澜高尔夫球会为市级休闲体育设施。

2、 区级设施规划在龙华广场东侧布置区级龙华综合体育活动中心。

3、 共设置11个居住区级综合体育活动中心。

第三十六条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规划 保留现状龙华敬老院。 规划敬老院3座。 规划儿童福利院1座,位于龙华。

第三十七条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社区服务中心11个,派出所13个。

第三十八条 商业设施规划 重点建设二线扩展区商圈和龙华商圈,形成区级商业主中心。规划提出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相互结合,形成街道、片区级商业中心、一批特色鲜明的商业街区和主题街道。

1、 规划的区级商业中心位于龙华。

2、 居住地区级商业中心位于二线扩展区、观澜、坂雪岗三处。

3、 规划四个商业街区:新深圳站枢纽商业街区(口岸经济区)、人民路商业街区、和平路商业街区、观澜大道商业街区。

第三十九条 附注 在下层次法定图则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可对上述设施用地进行适当调整,但应保证其数量和规模保持不变,并应结合旧城改造增加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同时,考虑到未来的发展和配套设施规模、内容等不确定因素,各类设施都应有一定的预留用地。各类公共设施数量和位置详见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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